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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女性認兩平法有助排除就業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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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五日電)兩性工作平等法實施滿五年,對於促進婦女就業及排除婦女就業障礙,成效逐漸顯現,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調查顯示,有七成的女性認為兩平法有助排除就業障礙。

勞委會表示,五年來台灣女性就業者,由二00二年平均三百九十萬七千人,增至二00六年平均四百三十萬一千人,增加百分之十點一,高於男性就業者的增加率百分之四點七四,而女性勞動參與率由二00二年平均百分之四十六點五九,增至二00六年平均百分之四十八點六八,增加二點零九個百分點,而男性五年來勞動參與率則下降零點八七個百分點。

勞委會於二00六年十一月及二00七年一月,以「事業單位」及「女性受僱者」為調查對象,分別辦理兩種調查,了解女性在職場是否有受到不平等待遇,回收樣本分別為三千零五十份及三千零七十四份,在百分之九十五信心水準下,正負誤差都在一點七九個百分點以內。

根據調查結果,七成女性認為兩平法有助排除就業障礙,在促進工作平等措施方面,事業單位有提供「生理假」者占百分之三十一點八,較二00二年提高十三點七個百分點;有提供「流產假」者占百分之四十三點四,較二00二年提高一點八個百分點;有提供「陪產假」者占百分之四十五點六,較二00二年提高十六點六個百分點;有提供「家庭照顧假」者占百分之四十一點一,較二00二年提高七點一個百分點,明顯提升。

在性騷擾防治方面,員工規模三十人以上的事業單位,依兩平法規定已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者占百分之六十五點二,較二00二年提高二十九點七個百分點。

在性別歧視禁止方面,事業單位在「薪資給付」方面有性別考量者占百分之十六點一最高,「陞遷」方面有性別考量者占百分之五點五。

而女性勞工方面,認為「調薪」有遭到不平等待遇者占百分之九,其次為「工作配置」占百分之六點二,再其次為「陞遷」占百分之五點三。

有關懷孕歧視禁止及托兒方面,二00六年內有懷孕或生產的女性勞工,認為遭到歧視或不平等待遇者占百分之十七,不公平待遇包括產假天數減少,減薪、言語歧視等。

二百五十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者占百分之四十一點七,較二00二年提高五點四個百分點。事業單位有設置「哺乳室」者占百分之五點六,較二00二年提高三點二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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