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法輪功學員控告港府拒入境案今天開審法
【大紀元3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香港五日電)台灣四名法輪功學員控告香港入境處非法拒絕他們入境的案件,經過四年在香港高等法院立案及證據提出的程序審理後,今天在香港高院進行實質性審理,開審前多名法輪功學員到法院外持抗議布條到場支持。
四名台灣法輪功學員朱婉琪、廖曉風、張震宇和盧麗卿,以及香港法輪功學員簡鴻章和多名法輪功學員今天上午九時在香港高等法院外拉起布條聲援即將入法庭聽審的學員。
本身是律師的台灣法輪功學員朱婉琪表示,台灣四名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三年控告港府入境處非法拒絕他們入境的司法覆椄案,經歷四年的證據提出及立案資格程序審理,今天終於可以進行實體審理。
她表示,原告對於港府以沒有事實根據的「保安理由」不讓習練法輪功的台灣原告入境,是對法輪功學員的信仰歧視及迫害,今天雙方將會辨論審理。
朱婉琪指出,香港入境處在二零零三年拒絕八十名持合法證件的台灣法輪功學員入境,並強行遣返他們,這是違反香港「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以及「公民及政治權力國際公約」等相關規定。
她表示,她與另三名台灣法輪功學員廖曉風、張震宇和盧麗卿,以及香港法輪功學員簡鴻章及香港法輪功佛學會於二零零三年向香港高院提出訴訟,要求法院判處入境處強制遣返台灣法輪功學員的行政決定違法;入境處在遣返過程中採取暴力手段;港府對四名原告非法拘留。不過,港府始終沒有向高院提出任何證據或具體說明拒絕台灣法輪功原告入境的客觀理由及事實,只表明基於「保安理由」拒絕讓他們入境。
二零零三年二月下旬,世界各地的輪功學員來港參加全球法輪功學員修煉心得交流會,其中八十名台灣法輪功學員在香港國際機場入境時被扣留,當局將他們強行遣返回台灣,事件引起國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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