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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偷渡走私引反彈 海巡強調安康專案不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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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四日電)政府以海巡署為統合單位執行查緝偷渡走私的「安康」專案,執行四個多月來,雖然有相當績效,但是也遭漁民質疑海巡人員任意登船受檢,不無「亂槍打鳥」之嫌。海巡署則強調,依規定程序執行專案任務,並無逾越或刁難擾民情事;如有執法過當或違法行為,調查屬實後立即處置。

對於政府執行「安康」專案,有漁民向民代反應,指海巡人員對每艘進港卸貨的漁船記錄、拍照,任意檢查船艙,不無擾民之嫌;且基於漁貨新鮮考量,對漁船進港安檢應迅速通關,因此在卸貨時進行監卸,不應影響搬卸。

有民代看法認為值勤標準應參考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精神,不能隨機、沒有理由進行全面臨檢,得接獲具體嫌疑或查知涉嫌不法等跡象,才能要求強制臨檢,避免多數守法漁民困擾與反彈。

對於地方民意,海巡署表示,執行安檢已頒定「海岸巡防機關實施檢查注意要點」,要求海巡人員執行海域及海岸檢查工作時遵守相關法令。

但鑑於中國大陸為國際公認疫情不明地區,且台灣與對岸近在咫尺,為防範對岸物品挾帶疫病藉由走私管道入侵,海巡署除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等相關法令執行檢查外,並對進港船筏實施全面安檢;另為防範不法份子利用漏洞偷渡出境,因此對出港船筏採抽檢百分之五十比例實施安檢。

而在執行「安康」專案以來,更嚴格要求執檢時必須依相關事證,針對監卸要領與技巧上,必須符合情理。包括漁貨若可明顯判定為走私者,可由查緝機關自行認定,對不易明顯判別者,儘量蒐齊相關漁具、漁獲量、作業天數等資料,並特別納入漁民所提佐證及說明意見,併同送主管機關農委會漁業署據以判定。

海巡署強調,「安康」專案並無逾越或故意刁難擾民情事;如有執法過當或違法行為,在接獲檢舉調查屬實後會立即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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