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全台試辦廢塑膠袋回收
【大紀元3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三十一日電)由於十四個縣市試辦回收廢塑膠袋的成效良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表示,四月一日起,擴大試辦至全台二十五縣市八成的鄉鎮市。
廢塑膠袋分類方式因地制宜,分為「僅回收乾淨塑膠袋」及「可回收髒污塑膠袋」兩種,民眾可注意環保局或清潔隊的宣導,或洽詢環保清潔人員,將廢塑膠袋單獨打包後交由垃圾車掛袋或資源回收車回收。
國內塑膠袋回收再利用技術分為乾、溼式處理後再熱融製成塑膠粒,乾式處理對塑膠袋的品質要求較高,必須清除袋內異物及水分,不可沾染油污;濕式處理則有清洗過程,民眾僅需將袋中異物倒除即可回收。
根據環保署統計,從去年五月到去年底,共試辦回收廢塑膠袋兩千三百一十七公噸,相當七億一千萬個的四兩紅白袋,遠超過原預定回收九百公噸目標,預計全台兩百六十四個鄉鎮市擴大試辦後,全年回收量將可達五千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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