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3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昨日是亞太行動對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六十八億元聯貸案的繳息日,代表政府進駐亞太固網的新經營團隊不承認此聯貸案,並未繳交約二億元利息,亞太固網指出,此項聯貸案疑雲重重,為了對得起小股東,因此決定「開幹」,並呼籲檢調加速調查此聯貸案是否有弊端。
民進黨立委江昭儀昨天召開記者會公布王家掏空亞太電信集團的惡行劣跡,質疑王家結合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違法貸款新台幣六十八億元給亞太行動寬頻公司,錢進中國,掏空、債留台灣。
為小股東權益 不惜宣戰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昨日是亞太行動對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六十八億元聯貸案的繳息日,代表政府進駐亞太固網的新經營團隊不承認此聯貸案,並未繳交約二億元利息,亞太固網指出,此項聯貸案疑雲重重,為了對得起小股東,因此決定「開幹」,並呼籲檢調加速調查此聯貸案是否有弊端。
亞太固網協理李宜樺指出,之前亞太行動預計辦理六十八億元的貸款案,但資料顯示,德意志銀行總部在2005年9月不願授信,但2006年3月卅1日到4月1日卻出現一份台灣華為放款給亞太行動的合約,該份合約上的借款人為亞太行動,放款人為台灣華為公司,但台灣華為資本額僅五千萬元,卻承作六十八億元貸款案,而合約簽訂後,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又買下該合約的債權。
李宜樺指出,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買下該份合約的債權後,保證人為亞太固網,並以亞太行動基地台等,以及九十九%股票做為擔保品,因此,亞太固網昨日不付息,將面臨德意志銀行假扣押的命運,但是,此項合約有多項疑點,為對得起小股東,決定不付息。
借高還低 匪夷所思
李宜樺表示,根據資料顯示,期間亞太行動戶頭有三筆金額進出,第一筆是流向德意志銀行二.五億元手續費,換算下來,利率高達十三%,且尚未動用到貸款金額就先支付手續費,匪夷所思;第二筆則是以積欠海外公司帳務,戶頭匯出三千五百萬美元,但該筆金額有流向王家海外子公司之嫌;第三,動用三十五億元償還四家銀行貸款,但四家銀行的貸款利率僅四%,借高利息去償還低利息貸款,有違常情,且此三十五億元貸款是為了買華為機器設備,但亞太過去使用的機器設備是北電,與華為產品根本不相容。
希望檢調 儘速調查
李宜樺說,亞太固網新經營團隊是代表政府,以穩住現有營運,對於有不法之虞的事情一定要追究,而此份合約是德意志銀行、華為以及王令台簽署,希望檢調儘速調查。
亞太固網昨日舉行董事會,原要討論亞太固網合併亞太行動等案,但在王家改派的八席董事,以及國民黨中央投資代表認為資料準備不全,議案全數未通過,預計二週後再開。
金管會進行了解
〔記者梁世煌、楊雅民/台北報導〕針對立委質疑前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利用集團旗下亞太固網向德意志銀行違法借貸六十八億元一事,金管會主委胡勝正昨天坦承該會的確有接獲類似檢舉,目前金管會正了解中。
金管會官員透露,德意志銀行主管日前已應金管會要求,向金管會說明,不過,由於該名主管當時未準備足夠的佐證釐清案情,金管會已要求德意志銀行近期重新準備資料,將全案交代清楚。
德銀:立委指控不實
德意志銀行發言人韋爾德昨天則表示,立委的指控不符事實,全無事實根據。
據金管會了解,王又曾是以亞太固網為名向另一家名為「華為」的公司借貸了六十八億元,在完成借貸的隔天,華為立即將債權轉售給德意志銀行,至於華為的來歷為何?王又曾及德意志銀行在借貸過程是否違反法令?金管會都要進一步清查。
綠委︰王家結合外資 錢進中國
〔記者黃忠榮/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江昭儀、高志鵬昨天公布王又曾家族掏空亞太電信集團惡行,質疑王家結合外資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違法貸款六十八億元給亞太行動寬頻公司,涉嫌錢進中國,掏空公司、債留台灣。
江昭儀要求金管會及檢調單位應立即約談亞太固網代董事長王令台,搜索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及台灣華為公司以保全證據,阻止亞太電信集團遭德意志銀行侵吞。
高志鵬說,該鉅額貸款撥入所謂保管帳戶,亦即亞太要經德意志核准才能動支,違反台灣金融法規,金管會卻放任外商銀行在台灣胡作非為,淪為犯罪集團共犯。
他也指出,這筆違法放款利率年息高達十三%,但依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紀錄,貸款僅動支四十八億元,亞太卻須付六十八億元,實質利率為十八.四二%,逼近刑法重利罪的二十%。
江昭儀質疑,貸款案至今已動支的四十八億元流向何方?檢方應追查是否進入王家的口袋?本案擔保品為亞太固網子公司亞太行動絕大多數股票、基地台設備與機房設備,一旦亞太電信不願履行合約,將面臨被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查封、侵吞危機。
美政府不樂見王又曾交保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29日報導〕針對媒體報導,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最快可在4月4日交保候傳,了解內情的官員表示,美國移民局對王又曾的遞解程序並未改變,法官雖同意王的案子可結案,但王的身分並沒有在這次法庭中決定。
王又曾新聘的辯護律師團廿8日向台灣媒體表示,王可能在4月4日開庭後交保,離開聖彼卓拘留所。王的律師說,法官彼得絲已初步同意王在聖彼卓拘留所移民法庭的案件將結案。未來律師團的主要任務,就是讓王趕快離開拘留所,有條件地暫時恢復自由。
了解內情的官員表示,王又曾以人道理由及王從未出境,因此不應被視為非法入境為由,要求法官結束這個移民庭,但這個案子並沒有結束,王「最好的情況」是4月4日得以交保,但這部分還未定案,因為台灣已將王的起訴資料和犯罪事實提供給美國國土安全部,美國政府也不樂見王交保。
彼得絲法官結束本案後,美移民局的遞解程序告一段落,但並沒有終止,王又曾的案子又重新回到移民局。了解美國法律的人士表示,法官也可能不會當庭同意交保,要求王轉向聯邦公民與移民服務局申請交保並辦理依親,至於給不給王綠卡,取決於美國政府。
由於當初是美國政府取消王的簽證,移民局將王送入拘留所,顯示美國政府並不願意讓王合法入境並居留,即使王交保,身分和居留問題並未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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