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公平會:減肥廣告將先移送衛生署研判
【大紀元3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七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表示,減肥產品多達31位藝人代言,消基會懷疑代言人是否都使用過代言產品,決定向公平會提出檢舉。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黃美瑛表示,初步研判食用的產品,會先移送衛生署研判有無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或藥事法。如未涉及療效,再依是否廣告不實懲處。
消基會統計,近5年來消費者申訴減肥商品,且有代言人的廠商多達11家,共209件糾紛的書面申訴,分析發現,11家廠商中有7家都是「謝老師」的減肥產品,且有多達31位藝人代言,消基會懷疑代言人是否都使用過代言產品,決定向行政院公平會提出檢舉。
黃美瑛表示,公平會確實有關於薦證廣告規範,如有代言人廣告不實,像減肥產品,屬於吃的東西,會先請衛生署專業判斷是否有減肥功能,有無療效,如果屬食品衛生管理法或藥事法規範者,衛生署會直接處分。
另外,如果非涉醫療功能,且非醫療器材,但減肥器材宣稱有減肥功能,卻無醫學或其他方式證明其可減肥,再依廣告不實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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