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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黃石市公安局無理辭退吳幼明先生的聲明

【大紀元3月25日訊】2007年3月16,湖北省黃石市公安局西塞山區分局西塞派出所民警吳幼明在黃石市西塞山區公安分局裡收到該市公安局政治部的《辭退通知書》,辭退的理由相當荒唐:該辭退通知書引用的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第十、第十二項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辭退辦法》第五條第五、第十四項的規定,但查閱這些法條,卻與吳幼明的行為風馬牛不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其中第(十)項是”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或者受僱於任何個人或者組織”;第(十二)項是”其他違法亂紀的行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辭退辦法》第五條第(五)、第(十四)項的規定與上述兩條一模一樣。吳幼明除受僱於共產黨外根本沒有”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或者受僱於任何個人或者組織”,所以這一條挨不上;”其他違法亂紀的行為”是一種概括性規定,根本不能用來處罰人。如果說吳幼明向兩會建議禁止截訪是”其他違法亂紀的行為”,那麼截訪更是”其他違法亂紀的行為”,應該受處罰後者而不是前者。拿這種籠統的、糊里糊塗的法律條文來懲罰人是中國”法制建設”的最大特色。就這樣,吳幼明先生不得不告別其工作了干十三年的警察崗位。其實,吳幼明先生被辭退的直接原因,是他於今年3月9日曾經給全國人大和政協寫公開信要求政府應該禁止截訪行為。除此之外,吳幼明自2006年1月5日以來在網絡上發表了《交警為什麼都熱愛罰款》、《罰款任務猛如虎》、《死人不銷戶,活人難上戶》等文章,批評中國公安機關中目前存在的一些弊端。據我們瞭解,吳幼明先生是一位非常稱職的警察,而且是一位很優秀的警察。他的《基層民警向兩會進一言:政府行為中應該禁止截訪行為》的建議,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評價,認為中國的警察都應該有他這樣的職業良知。

目前在中國肆虐的截訪行為,是一種嚴重違反憲法的行為,也是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各地黨委和政府為了文過飾非和掩蓋腐敗,不惜動用警力對上訪人員進行截訪、關押、拘留,而各地公安機關盲目執行,這完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該法第二條規定:”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中國公民上訪是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國務院《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保護的合法權利,他們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並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更不是違法犯罪活動,所以公安機關完全不應該介入;不但不應該介入,而且應該對他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予以保護。吳幼明先生向”兩會”鄭重提出禁止截訪的建議,不但是一種職業良知,而且是對警察名譽的珍惜和保護。他是一個忠於警察職守的楷模,是一個真正的人民警察。因此,對於黃石市公安局辭退這樣一位好警察,我們深感遺憾。我們衷心希望黃石市公安局改變錯誤決定,收回成命,恢復吳幼明先生的職務,因為中國太需要像他這樣的敢於對人民負責的警察了。

吳幼明原為湖北省黃石市公安局西塞山區公安分局西塞派出所風波港村責任區警察,一級警司。1991 年他高中畢業後離開校園,不久在黃石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俗稱城管)工作。城管的主要工作就是每天上街清理小攤小販,經常收攤販們的東西。在”執法”中,他看到城管隊員的作法相當狠,他們看見攤販沖就上去收東西或將地攤上的商品亂踢亂踩,有一次他親眼到同事上前一腳將一農婦放在地上出售的一籃子雞蛋踩碎,雞蛋清流了一地,農婦嚎啕大哭。他認為這樣的”執法”行為無異於黑社會的打砸搶行為,於是干了在兩個月後洗手不幹了,他自稱是”逃離黑社會”。 1994年他進入黃石市公安局當警察,先後當過巡警、交警和老陸下派出所治安警。在當巡警、交警和治安警的日子裡,他被繁重的罰款任務壓得喘不氣來(巡警每人每月罰款任務 1500 元,交警每人每月罰款任務9000 元,老陸下派出所每人每月罰款任務4500 元)。出於對老百姓的同情,也出於義憤,他寫了《交警為什麼都熱愛罰款》、《罰款任務猛如虎》、《死人不銷戶,活人難上戶》等文章,但為此付出的代價是發配到偏遠西塞山區西塞派出所風波港村責任區當一名戶籍警,成為一名地位最低的警察。儘管受到貶謫,但吳幼明對老百姓的同情不變,對社會的負責不變,忠於警察的職守不變。因此,吳幼明先生儘管在中國警察隊伍中職位卑微,但他是中國警察中最優秀的分子。

中國警察錄用的標準,應該看是不是忠於國家和法律,是不是對老百姓有同情心,是不是對社會負責,是不是忠於職守;而不是看是否忠於共產黨和上級領導,是否忠於利益集團,是否會搜括民脂民膏。一句話,警察作為國家機器的一部份,應該實行國家化,否則,就會是非顛倒,成為專制統治者奴役、壓迫、鎮壓人民的工具。像吳幼明這樣的好警察,為老百姓說了幾句公道話,就遭到辭退的下場,這不發人深思嗎?

連署人:

郭少坤,原江蘇省徐州市公安局警察;孫立勇,原北京市公安局警察;呂耿松,原浙江公安高等專科學校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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