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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中心
【大紀元3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二十三日電)高雄縣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特別預算案,新台幣十三億一千多萬元今天獲縣議會小組審議通過,但附帶決議請縣府文化局重評估主體建築物外觀、交通及停車場問題後提送縣議會下次定期大會報告,經二分之一議員認同後再依法定程序作業發包。
縣府文化局偕同承辦大東文化藝術中心規劃設計的張瑪瓏建築師與合作的荷蘭建築師向縣議會臨時會專案報告,縣議員認為文化藝術中心主體建築物未融入高雄縣文化特色,有人指像蒙古包、火山口,也有人要求興建停車場,解決交通問題。
縣議會臨時會第二小組今天審查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特別預算案,縣議員熱烈討論後,原則通過預算案,但附帶決議。
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特別預算案執行時間九十六年度到九十八年度。
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緊鄰鳳山市鳳山溪,佔地三點零四公頃,前方為高雄捷運橘線車站,內部設有實驗劇場、展示館、多功能演藝廳、圖書館。縣府委託規劃設計,預計九月完成後發包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