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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育部:教師結社宜回歸教育法系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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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二十二日電)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工會法修法草案,讓教師可以組工會。教育部下午表示遺憾,希望再透過政黨協商,把教師結社權回歸到教育法系,訂定教師會法規範,不要由勞工法系處理,其中,「不能罷教」的原則是教師團體的多數共識。

教育部常務次長周燦德說,教育部希望透過政黨協商,把工會法修訂條文第四條增列教師結社權另以法規定之,讓教師結社權回到教育法系,取代工會法;教育部也正積極研議教師會法草案,目前在教育部業務主管單位進行跨司處審議,並已經審查大約三分之二。

周燦德表示,教育部在2005年針對教師進行抽樣調查,對於教師是否組工會一事,受訪教師百分之六十七希望循教育法系解決教師結社問題,只有百分之十七受訪教師贊成由工會法規範。

他說,教育部希望循教育法系規範教師結社,而不希望依據勞工法系,否則滋事體大,很多教育法規,包括人事的任、免、撫卹相關法規都要改,會是一項大災難。

周燦德指出,教育部現在做法是草擬教師會法草案,把現行教師法裡面規範教師會角色與權利義務的一章抽離出來,草擬成教師會法草案,很重要的一點是教師不能罷教,這也是與教師團體代表協商後獲得應限縮的共識,草案還有教師團體幹部會務假、勞資糾紛相關規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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