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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聞

公安威脅駐大陸記者 博訊網被稱敵對組織

【大紀元3月22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丁小採訪報導)海外博訊新聞網國內記者孑木,星期三遭警察上門警告不能再採訪,同時博訊網更被指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整個過程的視頻內容已被當事人放上了互聯網。博訊發表了聲明強烈抗議和反駁當局的指控。

本台日前曾報道海外博訊網南京記者孑木,本名孫林被南京外事辦公室沒收記者證的事情。星期三早上突然有公安上門對他宣佈他以博訊記者身份在大陸採訪屬於違法,更指控博訊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孫林將整個談話的視頻內容放上了網。其間,警察說—

警察:「那個博訊網和其他在採訪的境外媒體有本質的分別,是不容許在國內活動的,公安部確認,博訊網是一個敵視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危害國家安全的一個組織,其一切活動都是違法的。所以你是中國公民就應該遵守中國的法律。」

孫林當時也做出了反駁—

孫林:「我採訪的,你看到的是什麼呢?你面臨的是我採訪的是打人、是暴力拆遷。我採訪什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哪條憲法?哪條規定?」

由海外中國留學生主辦的博訊網,星期三就事件發表聲明,稱:博訊不是一個「組織」,報導也是有目共睹的,這種隨意下結論「定罪名」在過去幾十年害死的人不少,在21世紀竟然將這一套用到海外的留學生身上,該網希望當局提供公安部正式文件和書面決定的證明。另外聲明還稱記者孑木報導的是基本民生事件,是國內媒體都應該搶先報導的事情。

孫林星期三接受本台採訪時表示對事情的發展感到意外—

孫林:「確實是很意外,我認為他會把記者證還給我,因為昨天蔣主任答應還我。最後門打開以後沒想到來了那麼多警察。在國內看來博訊網由於比較大,所以引起了當局的害怕。」

本台致電孫林指曾答應交還記者證,卻和警察一起上門的南京市外辦一名蔣主任詢問時,他卻堅稱博訊作為海外媒體沒有經過當局批准不能聘請中國公民—

蔣主任:「 他是個媒體,大陸規定、就是最新的一月一號實行的規定也必須經過中國認證過的外事部門登記註冊,才能聘請中國人作為外國新聞媒體的工作人員協助採訪。國務院477號令在網上是公開的,這一條是非常顯眼的。」

記者:「那聘請職員也要經過外事部門麼?」

蔣主任:「都是要經過批准的。」

記者:「但是說博訊是反華這個會不會……?」

蔣主任:「這個定性不是我定性,所以我不好回答,你去問公安部門,這個事情是公安局在處理。」

同時,當局還通過家人向孫林施壓。他在江蘇省公安廳任處長的姐姐和姐夫星期二上門要求他不要再為博訊採訪,孫林說—

孫林:「我姐姐眼睛濕濕得的,拿出她的國徽給我,她是江蘇省公安廳的一個處長,我姐夫也是,她說弟弟呀送給你吧,希望你能從博訊出來,假如你不出來,我的國徽就沒有了,我的職位就沒有了,也就是說我的前途掌握在你手上。我姐夫也丟了句很嚴重的話給我,說假如不放棄博訊後果會不堪設想,我說最多不讓我出門吧。他說太輕巧了吧,也就是說面臨要抓我。首先我認為當局用這種手段就沒有一點點道德,而且看來能找到我姐姐和姐夫出來的,官位一定比他們更高。」

孫林表示他不會就此沉默,各方仍在關注事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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