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二十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王榮璋今天表示,檢警偵辦襲警奪槍案,將患有智能障礙的陳榮吉誤認為嫌犯,在偵辦過程中卻未依法為陳榮吉指定辯護律師並邀請家長、社工或律師陪同,直到最後才發現抓錯人,實在是太離譜,若法令無法落實,不知還有多少類似情形會發生。
王榮璋(不分區)邀請陳榮吉母親李惠卿、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副秘書長孫一信等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檢察官應指定律師為其辯護」;1995年警政署也已函令各縣市警察局,警方偵訊智能障礙個案時,應該邀請家長、社工或律師陪同,但相關法令卻未能落實。
李惠卿說,警方到家中抓陳榮吉時,沒有說明他們有何權益,就直接對陳榮吉搜身並將他帶走,自己雖不識字,但認為自己的小孩很乖,不會做壞事。
孫一信說,陳榮吉智能和語言都有輕度障礙,當嫌犯為身心障礙者,檢察官應依法指定律師協助應訊,不能因為陳榮吉懂得否認涉案就算有陳述能力。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司法科科長李西河說,警方十六日晚上逮捕陳榮吉時,帶著檢察官拘票,也告知當事人及家屬相關權利,偵訊過程中,陳榮吉還能說明不在場證明,因此同仁並未發現他為智能障礙者。
法務部官員黃淑爰說,陳榮吉在偵查庭中可以完全陳述,也可對涉案部分加以否認,因此檢察官認為他有相當程度自主表達的能力,並未達到需強制辯護的程度,且移到羈押庭時,陳榮吉也提到要請律師,可見他對自己的權利保護有認知,因此檢方處置並無疏失。
孫一信說,警方在逮捕現場宣讀相關權利,陳家人根本聽不懂,且警方在偵訊過程難道都沒查出陳榮吉是啟智班畢業嗎?
王榮璋也說,陳榮吉有不在場證明,也沒相關的指紋證據,為何有媒體報導警方依指紋抓到陳榮吉?警方到底憑什麼逮捕陳榮吉,應該盡快調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