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煙排溝渠 環署祭重罰
【大紀元3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台北報導〕環保署昨預告,將開始管制餐飲業或家庭廚房油煙,未經妥善處理排放至溝渠,產生惡臭的行為。一旦正式通過,將可依照空污法卅一條,對餐飲業者處十到一百萬,個人處五千至十萬的罰鍰,並有半年緩衝期。
約一成餐廳有此惡習
環保署指出,依據去年調查餐飲業廚房空污防治設備,有五成一業者裝置有檔板過濾器、濾材過濾器、水幕式除油裝置等前處理設備,另有三成二則另裝置有靜電集塵器、濕式洗滌活性碳吸附、紫外光、臭氧等後處理設備。此外,有部分業者未裝設任何空氣污染防治設備,直接將烹飪廢氣排放到大氣中,甚至將排煙管連接到雨水排水溝渠,造成油垢阻塞妨礙排水,或產生惡臭等環境衛生問題。
環保署空保處表示,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從事烹飪致產生油煙或惡臭者,經查獲將處以十萬至一百萬元罰款,環保署去年接獲一萬多件陳情案,其中餐飲業者空氣污染高達五千四百多件,分析資料發現,平均每十家餐廳當中,就會有一家將油煙排放至溝渠。
環保署修法全部納管
由於環保署目前法規,僅規範到廚房烹飪時由食材及食用油產生的油煙與惡臭,並未明確界定將烹飪廢氣引至溝渠的處罰範圍,有鑑於餐飲業相關的公害陳情案件數日益增加,環保署計畫以公告方式,管制業者或家庭將廚房廢氣排放至溝渠產生油煙及惡臭之行為。
家庭偷排最重罰十萬
環保署空保處強調,若家庭排放烹飪廢氣與惡臭污染空氣,將可依空氣污染防治法規定,處五千至十萬元罰款,目前全台約有七百四十多萬家戶,但大多數住家不會大費周章,把自家油煙排放至溝渠。
環保署預計在下週一於環保署召開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再視情況決定,是否將家庭烹飪廢氣排放至溝渠中致產生油煙或惡臭的空氣污染行為,納入公告管理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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