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祭祀公業規約簡化 台內政部:分區辦說明會

人氣: 3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3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二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祭祀公業條例,未來祭祀公會規約訂立及修訂由須全體派下員同意的規定,將簡化為應有派下現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或經派下現員三分二以上之書面同意。內政部長李逸洋表示,將待總統公布後即分區辦理說明會,以利業務執行。

內政部也指出,台灣地區祭祀公業土地有六萬四千餘筆,面積約一萬三千九百公頃,公告現值約為新台幣一兆八百多億餘元。條例施行後,除可達成祭祀祖先發揚孝道,延續宗族傳統及促進土地利用,增進公共利益外,亦可增加政府稅收,健全財政,促進經濟發展。

內政部說,法案中採納男女平權精神,未來條例施行後,祭祀公業及祭祀公業法人之派下員發生繼承事實時,繼承人應以共同承擔祭祀者列為派下員,男女平權。

內政部並指出,在祭祀公業法人資格方面,本條例施行前已存在之祭祀公業依本條例申報或已核發派下全員證明書,如未將其土地變更登記為派下員所有或依民法成立財團法人,應向申報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登記為祭祀公業法人。

此外,無人申報或申報經駁回確定之祭祀公業,於法定期限屆滿後,由主管機關代為標售,土地價金專戶保管十年,期限內權利人得檢附證明文件申請發給土地價金。

內政部並規畫分北中南東四區,邀集各縣市政府民政局、地政局、各鄉(鎮、市、區)公所民政課及祭祀公業團體代表參加,擴大政令宣導。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