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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
【大紀元3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家俊台北二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地籍清理條例,放寬不符現行法令遭長期「凍結」土地。內政部表示,這些權利不明的土地,公告現值估算約新台幣六兆元,釋出後對國內房地產業利多,也增加地方政府土地增值稅收。
條例施行後,各縣市政府將分期、分區、分類清查已登記的一千三百多萬筆土地地籍,再受理申請解決有問題的土地。
新法規定,政府公告問題土地九十天,一年內土地權利相關人必須申請登記(祭祀公業土地為三年內),逾期無人申報或申請登記者,將由政府代為標售,所得價金由國庫保管,權利人得於十年內申請領回,逾期歸國庫。
審查結果公告期間內,若有土地權利關係人提出異議,可由直轄市或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調處,當事人若不服調處結果,應於接獲調處結果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內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
二次標售未售出者,登記為國有,權利人得由十年內申請發給土地價金,依第二次標售底價扣稅後加計利息發給。
地籍清理條例以特別法清理台灣光復前後留下來地上權無從塗銷的土地。包括日據時期會社、神明會名義登記土地等五大類。內政部統計,土地有二十三萬筆、四萬多公頃,土地公告現值總和約六兆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