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真的是一個對人民負責的政黨嗎?
【大紀元3月17日訊】 據報導,兩會期間,上訪多年的三位訪民,在告狀無門的情況下,到全國人大上訪接待處喝農藥自殺。我為上訪冤民的淒慘命運感到深深的悲哀!他們為甚麼要去死?因為他們無法生活下去!在看不到前途的絕望情況下,被迫作出的痛苦選擇,試想,如果問題解決了,有活路,又何會去選擇死路!
眾多冤民因為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在當地得不到政府負責任的解決,背井離鄉,進京訴冤,寄望北京官員主持公道,使問題得到解決。千辛萬苦來到北京依法上訪,等待他們的卻常常是嚴厲的截訪遣送、訓斥辱罵、暴力毆打,關押拘留、勞教等無理打壓。
訪民維權訴求遭到強權壓制的事實,使中共政黨標榜的「依法保障公民的信訪上訪權」、「暢通信訪渠道,促進群眾反映的及時得以解決」完全成為一紙空文。
「兩會」召開,這本來應是彰顯民主民權、人民表達意見、實現「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最好時機。冤屈長期得不到伸張的大量冤民,期望著「兩會」有代表為他們說公道話,好促使問題解決。但事實卻是每年「兩會」召開的時期,反而成了訪民們受欺壓最嚴重的日子。中共政黨以「開好兩會」的名義,動用大批警力對上訪冤民進行大規模圍剿、抓捕,讓滿含冤屈,把尋求幫助希望寄托在「兩會」的上訪冤民感到恐怖與絕望。
上訪冤民有冤無處伸,有理無處講!訴求反映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生活困苦,走投無路。冷酷無情的中共政黨把冤民往絕路逼,逼得冤民就只剩下自殺的權利!
中共自我標榜「充滿和諧、民主」的兩會議,今天全部結束。兩會期間,「解決人民群眾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密切聯繫群眾」、「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改善民生」、「尊重民權」成了代表們高談闊論的口頭憚。
縱觀「兩會」至始至終,代表們的發言、議案涉及方方面面,唯獨找不到一句關於維護保障上訪群眾合法權益的議案,代表們對關於日益增多的群眾上訪遭打擊、訪民公民權益被侵害,缺乏最低限度的人權保障等「熱點問題」,視而不見避而不提,「集體失語」。怎麼依法保障公民上訪權利?公平、公正離「上訪弱勢群體」究竟還有多遠?怎麼根除製造眾多冤民訪民的根源?這些「焦點」無人關注並提出議案。
代表忌提「訪民」話題,是因為這個話題對官員來說絕對是一個觸及良心道德、關乎公平正義的「敏感話題」。「兩會」代表基本上全是各地政府官員和各行業決策人物,而冤民的傷痛、困苦,很多就是由他們中的貪官、腐敗分子違法、侵權,專橫、政府失職或瀆職所造成,想想,他們又怎麼可能為冤屈的訪民發出維護其權利的聲音。
就業、醫療、社保、房價等這些重大民生問題,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有關,理當予以充分關注。但關鍵是,當實施這些「目標」發生了糾紛時,政府表現出的價值取向和行為選擇,就會將利民、惠民的承諾,完全演變成一種對公民的權益進行「抽像肯定,具體否認」的無情事實。看看現在上訪冤民的經歷及在申訴過程中的悲慘遭遇,就證明並預示著,現在代表們高談闊論的親民、為民「藍圖」,將不過是大大小小「公僕」們欺壓百姓,福利自己的又一機會,「社會進步」的成果將落實在大權在握的「公僕」們身上。幾年前提出「小康」、「富民」目標,現在來看,又有多少平民百姓過上了好日子?還有哪一位「公僕」沒有進入小康?
平民百姓因為權益被侵犯,訴求得不到政府負責任的解決,所以鳴冤不止。在政府的眼中:上訪申訴者,刁民也。甚麼「纏訴」、「纏訪」、「鬧訪」這些新名詞就是中共政府發明的;對追求公平、公正的訪民帶有誣辱性質的詞語,表現出中共政府對訪民權益的藐視和專橫!
國家信訪局曾承認: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80%以上有道理。明明訪民有理,為甚麼拖著不給一個公道?假如中共政府真的如他所表白的那樣,是一個關心人民群眾疾苦、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的負責政府;如果官員們能認真公平地對待訪民的申訴,真心實意幫他們解決反映的問題,就決不會有如此眾多的冤民悲劇發生!
有一則標題為「上訪得回覆,流淚感謝局長」的報導,竟然讓重慶的官員感覺良好,我等百姓看了是滿腹心酸。中共政府標榜的「歷來高度重視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對信訪人申訴、反映的問題件件有回音」的虛偽性、欺騙性,由此可見一斑,同時還昭示出公民權益遭政府漠視,而且無可奈何的社會現狀!
「訪民」群體是目前社會上最弱最苦的群體,權益受侵犯,上告無門,生存無保障,除此之外,還人格受到侮辱,人身受到傷害,在水深火熱之中苦苦扎掙,備受煎熬訪民的痛苦與無奈,悲憤與絕望,本人深有體會。本人也是一個有著30餘年上訪申訴歷經的冤民,與眾多訪民一樣長期以來上告無門,生存處境艱難而又無可奈何。從1972年始,我因自己的權益遭受政府的侵犯,為求得解決,我不斷地向各級政府反映,一年又一年,無人理睬,冤屈得不到解決。中共官員自己也承認「信訪者提出的問題要想得到解決就像彩民中彩票一樣難」。
在2005年,我終於撞上大運中「彩」了,政府正視我反映的問題,這一度讓我以為雲開日出苦難結束。沒料到,政府給我的一個「解決結果」,讓我不但得不到與我的慘重損失相應的補償,反而還要我接受一個制約我此後維權的附加條件。
我提出希望政府能說出這個「解決結果」的公正性、合理性及依據,我這要求過高嗎?可政府拒絕再作溝通和協商,不屑與我「對話」。我的要求遭到重慶市委市政府信訪辦的譏諷後,宣稱我的問題「己結案了」而蠻橫地對我關上了溝通和協商大門。
政府依仗權勢給我一個不公正的「解決結果」,我不接受,就讓我轉了一圈後又回到原來位置—居無定所;生不如死!這就是一個自譽是「對人民負責到底」政府的負責行為!
大量事實表明,中共政權沒有解決訪民苦難的真誠和行政道德,處處顯出專橫霸道和強權欺壓百姓的專制特徵。嚴重地阻礙著社會進步!
有人說得對,在中國,只要是一黨專制,國家權力機關行使權力的「公僕」們行為受不到有力量的有效監督、制約,以及一套約束官員的責任追究機制,中共政黨的「執政為民」、「尊重和保障人權」等標榜不過是口號而己。沒有一個真正的平等民主、公平公正的社會體制為支撐,公民的權益是不可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正是由於沒有反對黨的有效監督、制約,所以政府各行政部門大大小小的「公僕」依仗手中權力、恣意妄為、無法無天,欺壓侵害百姓,無權無勢的冤民要想討個公道,難!翻山越鄰、歷經千辛萬苦,從黑髮告到白髮,猶如水中撈月一場空!「我不理你不給你公道,你又怎麼樣」?這就是一個不受監督、制約的一黨專制政權,對上訪冤民表現出的霸道心理。
不合理而又缺乏監督制約的一黨專制政治制度,注定了我等訪民的冤屈是很難得到解決的。
一個口是心非的政黨值得我們擁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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