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十六日電)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今天表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十大呆帳集團名單後,檢調機關將積極偵辦呆帳大戶涉及犯罪部分,另外,對呆帳大戶仍過奢侈生活,嚴重影響社會公平正義,應在破產法增訂禁止奢華條款,將提供意見供司法院作為修法參考。
李進勇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對呆帳大戶涉及犯罪部分,多次指示強力偵辦,金管會公布名單後,檢調機關將積極全力偵辦,對重大經濟及金融犯罪,法務部早已設立「查緝金融犯罪督導小組」,督導各地檢署積極偵辦經濟犯罪及金融弊案。
他指出,對審理中的經濟金融犯罪案件,法務部早已多次通令轄區所屬一、二審檢察署應予列管,並指派專責檢察官到庭實施公訴,加強舉證責任,公訴檢察官應隨時注意審理情況,適時向法院聲請必要強制處分,避免涉案人潛逃出境。
對外逃的重大經濟罪犯,李進勇表示,法務部已積極拓展與國際間司法互助工作,對外逃重大經濟罪犯,已由調查局透過國際司法互助,全力追緝中,調查局自2002年至2006年共自海外緝解三十一案三十一人歸案,策動十二案十二人歸案,檢調機關並將全力清查涉案人的國、內外財產,查扣不法所得。
李進勇指出,行政執行署歷年來對欠稅大戶,均依據行政執行法,透過拘提、管收或限制出境等處置作為積極催繳,以報載呆帳大戶為例,其中九人,即分別因為擔任公司負責人或因為個人身分欠稅等原因,由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地執行處依法分案執行中。
他指出,為求追查欠稅大戶的確實行蹤及可供執行財產的資料,行政執行署特別訂定辦法,獎勵民眾提供具體線索,期能有效執行。
至於防杜呆帳大戶將資金不法挪移至國外,李進勇表示,除各相關部會應加強管理,法務部則透過與國際間反洗錢組織溝通聯繫,建立可行的查緝網絡與國際合作,同時,奉行政院指示,正研擬防杜地下通匯的相關措施,並責由調查局及司法警察機關加強查緝。
李進勇指出,對呆帳大戶仍過奢侈生活,嚴重影響社會公平正義與價值觀念,應仿效香港立法例,在破產法增訂禁止奢華條款,限制破產人生活費用及條件,法務部將提供意見供司法院作為修法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