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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台灣新憲版本多 如何合時合用挑戰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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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十六日電)總統陳水扁今天說,「四要一沒有」的政策宣示,其中「一要」就是台灣要新憲;台灣要推動憲政改造,目前至少有十五個版本相繼出爐,由下而上,由外而內,如何產生合時、合身、合用的台灣新憲法,這條路有很嚴峻的考驗與挑戰。

總統下午接見來自美國、日本、德國等來台參加「憲法變遷與憲政改造」研討會的國際學者。

總統致詞表示,「四要一沒有」的政策宣示,其中「一要」就是台灣要新憲,雖然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台灣並不是正常、完整的國家,因為沒有二千三百萬台灣人制定的台灣憲法,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需要一部合時、合身、合用的台灣新憲法。

總統指出,台灣非常肯定日本憲法第九條和平憲法的修改、討論與推動,他也佩服日本首相安倍可以提出這樣嚴肅的憲政議題,足見日本向正常、完整國家邁出非常重要的一大步,日本是主權獨立國家,但因憲法第九條的關係,日本可能與台灣一樣,不是一個很正常的國家。

總統說,每個國家因為國情不同,但在憲法變遷與憲政改造的過程仍然有一些可以相通之處,希望藉助日、德、美等三國的寶貴經驗與三位憲法學者能夠給台灣指導,因為目前台灣要推動憲政改造,至少有十五個版本相繼出爐,由下而上,由外而內,如何產生真的合時、合身、合用的台灣新憲法,這條路有很嚴峻的考驗與挑戰。

總統表示,在憲政改造過程中,台灣曾經做過各種努力,前總統李登輝時代十年之內六次修憲,2005年他在任內推動第一次修憲,十五年七次修憲,頻率非常高,但是修憲絕對有瓶頸、極限與盲點。

他指出,憲政改造包括釋憲,每一個國家都有不同的釋憲機關,在台灣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過去幾十年透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透過釋憲,讓憲法條文能夠與時俱進。

總統表示,1990年他首度進到國會殿堂,因學法律出身,透過釋憲這樣憲政改造模式讓憲法能夠生生不息,最有名就是1990年的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二六一號解釋文,讓萬年國會走向全面改選,有第二屆國會議員選舉,這也是台灣邁向民主化非常重要的里程碑與分水嶺,有國會全面改選,才有總統直接民選、政黨輪替,讓台灣的民主更加鞏固與深化。

總統表示,很顯然釋憲不是憲政改造的萬靈丹,有其限制與問題,除了修憲與釋憲外,有人提出制憲,認為台灣的憲政改造工程如何進行,希望聽取國際學者的指教。

總統指出,如果制憲大家有不同意見,有人認為透過修憲程序達到制憲的目的,有人認為不管修憲的程序直接制憲,可以不受目前的公投法或者憲法修憲程序的限制。

總統說,由於修憲程序非常嚴格必須四分之三立法院高門檻的同意,以及全民有投票權的選舉人數過半數同意才能過關,有人認為直接修改公民投票法,讓制憲可以一舉成功,避開修憲非常嚴格的限制,透過修法可以超越憲法,但很多人覺得不無疑義。

總統表示,包括他在內都已經不曉得該怎麼辦,很多不同意見該如何取捨與接納,必須聽各方面的指教,針對各方面疑義,由憲法專家釋疑,也算是另一種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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