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應明銓︰應將顧客傷害降到最低
【大紀元3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針對再度發生大賣場偷竊糾紛,曾遭指控在大賣場偷竊DVD的律師應明銓昨驚訝表示,怎麼又發生這種事?他說,企業、大賣場應與保全業者、法學專家、消保團體研擬處理這類案件時,如何將對消費者的誤會及傷害可能性降到最低。
應明銓以自己的案件為例,他說,案發後,他所受的傷害外人很難想像,自己雖然只是嫌疑人,但為了自清,已辭去消基會義務律師一職。
對於大賣場消費糾紛,應明銓表示,大賣場結帳時,大小商品全部混在一起,若沒有結到帳即要顧客負責,這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此外,對於大賣場發現顧客沒有結帳就報警,也應檢討。
應明銓表示,有的顧客雖沒有偷竊犯意,但案發後擔心曝光而認罪,他自己即是這種狀況,因訴訟技巧而認罪,原想可以沒事,沒想到檢警違反偵查不公開,讓此事曝光,是他始料未及。
他認為,若發生這類情事,可先通知家人,或由企業與相關單位訂出一個標準,決定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報警,否則動輒移送法辦,不僅浪費社會資源,也可能對顧客權益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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