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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拓建設廣告不實 台公平會重罰300萬元

【大紀元3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五日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恒拓建設開發公司在「台灣新故鄉」預售屋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並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這也是公平會針對不實廣告處分中,罰鍰金額第三高。

公平會表示,恒拓公司在「台灣新故鄉」預售屋平面廣告上繪有「台灣新故鄉」建案外觀,1樓外觀為落地窗及住戶大門,不過,向彰化縣政府申請使用執照設計圖,其1樓部分的用途是記載「停車空間」。

另外,建案所取得的使用執照也清楚記載地上1層用途為停車空間,「台灣新故鄉」1樓的核定用途,顯然與被處分人在廣告內容所宣稱的用途並不相符。

公平會指出,儘管業者經二次施工後,蓋好的房子跟廣告一樣,不過承購戶卻得面臨罰鍰、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等風險。

公平會代理發言人林益裕指出,原來應該蓋車庫的空間現在蓋了客廳和餐廳,建商又把車庫蓋在私人保安林地上,承購戶面臨遭到拆除的風險。公平會認為建商做法相當惡質,決定重罰三百萬。

公平會指出,這處建案共有十六棟四層樓透天別墅,總銷金額為新台幣1億429萬元,承購戶的損失未來還必須透過民事訴訟求償。

這次裁罰金額300萬元,也是公平會針對不實廣告,歷來第三高(皇翔建設2005年被罰615萬元、家樂福2006年被罰444萬元、聚合發建設2006年被罰300萬元、成德建設2007年被罰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