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要不要為師濤入獄承擔法律責任?
【大紀元3月15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聞劍採訪報導)香港私隱專員公署星期三對外表示,雅虎香港公司並沒有向中國國安部門提供客戶個人註冊資料,結果導致中國大陸記者師濤2005年因洩露國家機密罪被判刑十年。雅虎香港公司究竟要不要為記者師濤入獄承擔法律責任?
香港私隱專員公署就雅虎香港公司是否向中國大陸國安部門提供記者師濤的個人網上資料一案的調查,是根據香港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律師去年三月依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提出的投訴進行的。當被問到為什麼在香港不訴諸法律程序而是採取投訴的方式追究雅虎香港公司的責任這個問題?記者師濤的弟弟師華對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表示—
師華:「大陸的影響你也知道,這肯定是不現實的。而且受大陸法律的影響,去大陸做這事,根本就不可能。所以還是要從美國這邊來做。有很多因素的影響。在香港沒有訴訟的過程,因為當時我們最早給香港的廉政公署,去那兒投訴了。後來我們發現這個路徑不對,要大陸干涉就沒辦法,所以我們的這個訴訟就到美國去做。」
雖然香港的「一國兩制」在師華看來已經走樣, 但香港私隱專員公署專員吳斌還是搬出「一國兩制」對外解釋說,向中國國安部門透露師濤上網個人資料的是雅虎在大陸的分支機構,不是雅虎香港公司, 香港對此沒有司法管轄權。對此,代表過師濤的大陸律師李建強表示—
李建強:「我們只能相信證據,中國的證據上清清楚楚寫的是香港雅虎,沒有寫大陸的分支機構,怎麼能說香港到大陸的分支機構呢?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判決書不光是師濤的,還有其他三個人的,都寫的清清楚楚是『雅虎香港控股公司』。」
記者查證顯示,湖南省高院對師濤一案的裁定書中的確列明雅虎香港公司出具了有關師濤的網上個人資料。對此,李建強進一步表示—
李建強:「這是判定師濤有罪、判了十年徒刑的一個證據,根據這個他才坐牢的。現在又否認了,這就不是以證據為基礎了。」
雅虎公司總部位於美國加州。公司總裁楊志遠對於師濤事件的回應是雅虎必須遵循中國的法律;楊志遠並沒有否認是雅虎香港控股公司應中國警方的要求,提供了師濤的網上信箱帳號。
就師濤一案,獨立中文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負責人張鈺對自由亞洲電台證實,他們已委託律師,準備在美國狀告雅虎公司。對此,師華表示—
師華:「稍微有點公司法常識的人都知道,子公司和香港、中國的總部都是一體的。公司作為法人機構,美國公司應該是合法成立的,誰的責任都逃脫不了。」
「記者無疆界」組織稱雅虎公司在師濤一案中扮演了「中國警方線人」的角色。師濤一案將來在美國如何發展,仍將會引起有關各方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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