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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商會批限塑 基地台總量規定 與國際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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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十四日電)針對環保署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草案,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行動電信基地台的總量管制規定,歐洲商會今天批評,不但有損產業發展、恐有圖利特定廠商嫌疑,這些規定更與先進國家不能接軌,歐洲商會副理事長艾彼斯(Peter E. Albrich)說,為何台灣都要跟人家不一樣?

艾彼斯今天在年度記者會上,重申加速兩岸關係正常化、達成對世界貿易組織承諾、加速服務業發展、稅務問題與消除過度管制等等,仍是今年歐洲商會關注的議題。

尤其,艾彼斯指出,台灣有許多特殊管制,與世界上很多先進國家都不同。歐洲商會理事盛禮豪(ShaneNeal)舉例,以環保署「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草案」來說,台灣目前的規定,就他們所知是參考南韓政策,但南韓是規定十年得減少25%用量,台灣卻一年就要達到,更不用說,歐洲國家根本沒有這種規定。

盛禮豪表示,減少塑膠托盤等包裝使用量,正本清源的作法應該是做好回收,這就是歐洲國家努力的方向。但台灣如果禁止用所謂5P類的塑膠材質,目前市場上能找到的替代品,只有PLA這種生物可分解材質。

他進一步指出,PLA由於承重力不足,使用量不但會比塑膠類來得大,且PLA只能燒掉,不能回收,台灣是否有那麼多焚化爐,是否這樣的規定就代表更環保,他質疑政府政策缺乏配套。

此外,目前PLA包材的廠商,在台灣只有一家獨家代理,恐有圖利單一廠商的嫌疑,更不用說PLA高於5P材質四倍以上的價格,一年整個產業將增加新台幣4億元的成本,將會影響廠商營運、造成產業發展、失業等問題。

他還表示,就歐洲商會的瞭解,政府部門包括農委會、衛生署、公平會、清大高分子研究所及民間環保團體,對於這個草案都表達反對,但環保署卻仍一意孤行,讓他們感到相當不解。

歐洲商會另一名理事葛元翔(Sean Gowran)則指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於行動電信基地台總量管制,也是世界上先進國家沒看過的規定。

他說明,很多台灣民眾受媒體影響,都相當害怕基地台的電磁波,然而,事實上,基地台發射功率,約只等於四個一般家用的小夜燈,遠比電磁爐、電視機、電腦的無線基地台,甚至比嬰兒監視器還要低。

他認為,台灣應採用國際間公認的限值為標準,並對大眾進行說明,以增強民眾的認知。尤其,基地台總量管制的規定,不但對於電磁波的減少效用很小,反而會對這種重點產業發展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更需相關單位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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