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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南北不同? 蘇貞昌:尊重個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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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十三日電)台南地檢署昨天偵結首長特別費案,認定特別費具首長實質補貼性質,與台北地檢署見解不同,引發討論。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在立法院答復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王昱婷質詢表示,他沒看到檢方起訴相關內容、卷證,因此無從解析,但尊重司法機關對個案的認定,盼各界也尊重司法。

台南地檢署昨天偵查台南市長許添財與前台南市副市長許陽明兩件特別費案。許添財被檢察官處分不起訴,不起訴處分書中,提到特別費有「實質補貼」性質,與台北地檢署起訴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理由不同,外界認為檢方偵辦有「南寬北嚴」迥異見解。

蘇揆上午到立法院施政質詢,王昱婷(台南市)指檢方對特別費案有南北檢方見解不一致,法律有所謂「等則等之」原則,即同一類型案件,應以同一標準處理,但南北檢方見解不一致,易讓人有政治力干預司法聯想,詢問蘇揆看法。

蘇揆答復表示,法律條文都是一樣,但個案有不同情況,必須依據事實判斷,這也就是為什麼法院要有三級三審制,站在行政機關立場,他尊重各級司法機關對個案認定。他還說,各界對檢方起訴、不起訴首長,各有解讀、研析、立場,不過,都盼能尊重司法。

法務部長施茂林補充表示,法務部尊重檢察官依個案調查結果得到確信見解後做出處理,若真有個案的內容相近,卻因不同檢察官而有不同見解,法務部會請檢察首長做一致性處理,避免爭議。

王昱婷進一步詢問蘇揆,是否認同相同事務應以相同原則處理,不因性別、身分、黨派而有不同?蘇揆答復「對」,強調「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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