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十二日電)行政院新聞局今天表示,與內政部警政署合作,促請各地方政府加強查處色情廣告,各地平面媒體廣告版面淨化已見成效;平面媒體應審慎篩選委刊廣告內容,不要刊登聳動、煽情或有暗示、引誘性交易等訊息的廣告,以免違反兒童及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而受罰。
新聞局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去年五月實施加強「查處平面媒體違法刊登色情廣告」工作以來,各縣市政府均依權責核處涉嫌刊登違法色情廣告的媒體。
新聞局說,依據各縣市政府填報今年二月份「直轄市、各縣市政府新聞單位查處平面媒體刊登色情廣告統計表」,台北市政府新聞處、台南市政府新聞室、桃園縣政府觀光行銷局依法核處平面媒體行政罰鍰共三件、罰鍰新台幣十五萬元。各地方政府函請媒體陳述意見者十二件,以及行政指導函請媒體改進者三十五件。
新聞局表示,各縣市政府都在縣市首長重視與支持下,積極與轄區各平面媒體溝通,籲請加強自律,注意篩選廣告內容,以防堵色情廣告散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