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禾媒體更名東森媒體科技 NCC打回票
【大紀元3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一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今天未通過「東禾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更名為「東森媒體科技公司」。NCC發言人石世豪表示,原東科隸屬東森集團,直接控制十二家有線電視系統,NCC將要求新東科負責人說明與有線電視系統的關係,以及為何第二類電信業者資本額竟高達新台幣五十八億元。
NCC營運管理處調查顯示,原本於一九九五年核准設立的東森媒體科技 (東科)為東森集團旗下有線電視系統的控股公司,直接控制十二家系統,間接投資六家系統。不過在外資凱雷集團入主東科後,東科已在去年九月辦理解散。
東禾媒體與盛澤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後,東禾為存續公司,去年十月卻向經濟部變更登記改名為「東森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變更為香港籍的吳秀瀅,資本額由新台幣一百三十億元變更為五十八億元。由於東禾為第二類電信,依法申報變更要經過NCC同意。
石世豪表示,力霸案源於公司治理過於寬鬆,因此政府正在重新檢討各環節,東禾媒體卻申請改用一個已經辦理解散、但敏感性很高的公司名稱,因此委員會議未通過變更案。
石世豪表示,委員會議質疑,雖然新東科申請變更事項在形式上符合規定,但一般第二類電信事業資本額都不高,即使經營核配門號的特殊二類電信事業也只有五億元資本額門檻,為何新東科資本額高達五十八億元?負責人應說明要如何調度、運用資金。
另外,新東科登記經營的事業是第二類電信,沒有有線電視。石世豪指出,但因盛澤公司與凱雷集團關係密切,NCC委員認為,公司法雖已放寬公司經營登記以外的項目,經營許可業務仍必須辦理登記,其中NCC主管的無線廣播電視、有線廣播電視和衛星電視都要有許可。
石世豪表示,新東科負責人應說明與有線電視系統是否有關係,是否參與經營、介入人事或業務調度。如果新東科是純投資型持股,也就是經營投資事業,則不需要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