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日訊】
如何解讀「中國奇蹟」
三年前的2月24日,蔣彥永醫生上書兩會,呼籲為「六四」正名,引發廣泛呼應。在3月14日的兩會的記者會上,有記者提出蔣彥永上書的問題,溫家寶總理沒有正面回答記者的提問,而是給出了一大段顯然是預先精心準備的說詞。
溫家寶說:「上個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中國發生了一場嚴重的政治風波,蘇聯解體,東歐劇變,在這個關係黨和國家命運的嚴重的時刻,黨中央緊緊依靠全黨同志和全國人民,堅持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不動搖,成功地穩住了中國改革開放的大局,捍衛了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15年過去了,中國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這是有目共睹的。取得這樣重大的成就,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堅持維護全黨的團結和統一,維護社會政治的穩定。今後20年是中國發展的一個重要的戰略機遇期,我們必須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不要喪失這個機遇。我想,如果再給我們20年、50年的穩定,中國一定會發展的更為強大,因此,團結和穩定確實比甚麼都重要,這也是我一個總理最為關注的問題。」
溫家寶畢竟是總理,深得共產黨官話之精髓,能把一種兇狠霸道的意思表達得文雅而堂皇,聽上去不帶一點血腥氣。溫家寶這段話的意思很清楚,那就是說,六四屠殺是正確的;沒有六四屠殺就沒有中國的穩定。這就是說,穩定是要靠屠殺靠鎮壓來維持的。六四後15年來中國經濟的巨大成就就是六四屠殺正確的有力證明。
溫家寶的這段講話並無新意,他不過是在重複中共其他領導人在談到六四時的同樣立場而已。但我們不能因此而不重視這段講話,因為它向我們提出了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六四屠殺和中國的經濟發展究竟是甚麼關係?
六四之後這十幾年,中國的經濟確實取得了舉世矚目的高速發展,以至於被不少人驚嘆為「中國奇蹟」。與此同時,經歷了民主轉型的俄國東歐,儘管也進行了同樣的市場化方向的經濟改革,但在經濟增長方面反倒顯得遜色,不少國家還經歷過一段為期不短的經濟滑坡。這就怪了:為甚麼民主的或半民主的俄國東歐搞起經濟改革來,反而不如依然堅持一黨專政的中國呢?
常常有人抬出東亞經驗。他們說,南韓和台灣都是在威權統治時期實現經濟起飛的。這就證明,對發展中國家而言,在威權統治下,祗要統治者把經濟發展置於首位並且正確地把握其發展方向,即堅持私有制市場經濟而不是搞共產不是搞計劃經濟,那就常常會比民主制更能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這種觀點未免以偏概全,因為有很多反例;不過它也不是毫無道理,但仍然太籠統。因為我們這裡關心的,不是民主和專制誰更有利於經濟發展的泛泛而論。我們關心的是,對(原)共產國家而言,實行民主和堅持專制,誰個更有利於經濟的改革與發展。
怎樣把魚湯重新變成魚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有必要從分析共產國家的經濟改革入手。共產國家的經濟改革,簡言之,就是把公有制改成私有制,把計劃經濟改成市場經濟。這事說來容易,做起來極其困難。早在共產國家經濟改革之初就有人指出了這種困難,他們說,這好比「把魚湯重新變成魚」。
大致上講,把公產變成私產可以有三種辦法:一是還,二是分,三是賣。
還,就是退還,退賠,物歸原主。如今一提起中國經濟改革的偉大成就,不少人總是歸功於鄧小平,歸功於鄧小平那句名言「讓一部份人先富起來」。一位山西老農民說得好:「俺們村解放前有一戶地主兩戶富農,已經是一部份人先富起來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當初的共產既然共錯了,現在就該把共別人的產退還給別人。退賠又有兩種方式,一是退實產,張三家的工廠就退還給張三或其後人,李四家的土地就退還給李四或其後人;一種是退錢或是發給賠償券。捷克、匈牙利和東德等國就採取過「還」這種辦法。
然而,「還」的辦法適用範圍是很有限的。畢竟,幾十年過去了,人物兩非,很多事想還原也還不了原了。再說,共產黨掌權後也修建了不少建築,興辦了不少企業,開闢了不少新田地,這些新建築新企業新田地都沒有舊主人可以歸還。所以,共產國家的私有化改革主要還是要採取「分」和「賣」這兩種辦法。
分,就是平分。掛在全民所有制名下的資產分給全民中的每一個人,掛在集體所有制下的資產分給該集體中的每一個成員。中國農村改革的分田到戶就是用的分的辦法。雖然農民們沒有獲得土地的所有權,但畢竟獲得了土地的經營權。但問題是,農村可以實行分田到戶,工廠呢?一家國營企業也能靠「分」字解決問題嗎?不能。一塊大田分成十塊,田還是田;一部車床分成十塊,那就甚麼都不是了。把工廠平分給職工,必然導致對龐大的、不可分的單位的肢解,等於是糟蹋,是浪費。因此,採用分的辦法,更多的是把社會資產按價折股,然後平均分給大家一定的股份。捷克和蘇聯就採取了「全民分股,一人一份」的辦法。
「全民分股,一人一份」是一種很公平的私有化的辦法,但是這種辦法的缺陷也很多。首先是股權過於分散,不利於改善經營管理。每個人都對企業擁有一份股權但也祗有一份股權,結果必然是誰也不會對企業的經營效益有強烈的關心——這和原來的公有制其實相差無幾。所謂把國營企業變成私營企業,說到底,就是要把屬於大家的企業變成屬於少數個人的企業。這就需要一段時間的競爭,在競爭的過程中使股權集中化即產生資本家。在資本家出現之前的青黃不接的階段,企業的效益未必會增加,還很有可能降低。
另外,「全民分股,一人一份」的辦法雖然使得每個人都擁有等值的股權,但並不等於每個人都擁有同等的投資知識與投資機會。因為一般老百姓既沒有任何投資的經驗,又對各個企業運營的真實狀況一無所知或者知之甚少,他們怎麼知道他們應該如何投資呢?普通民眾和「內部人」(某些政府官員以及企業的上層管理人員)彼此之間所擁有的信息是很不對稱的。於是到頭來,不少民眾手中的那一股很快就打了水漂。如果你擔心投資失敗因而急著把自己的那一股去兌換成現金,那也不一定更保險些,通貨膨脹一來,錢就不值錢了。與此同時,在監督不力的情況下,一些「內部人」則利用其信息優勢和關係,合法地和非法地迅速地聚斂其巨大的財富。這就會導致民眾的不滿與反對。捷克的全民分股搞得還好一些,俄國的就搞得很差。
賣,就是把屬於全民的資產招標拍賣,然後把賣得的錢用在公共開支(公共服務、社會保障等)上。匈牙利的國營企業改革就大量地採取了賣的辦法。
「賣」的辦法也有它的問題,因為在改革初期,有錢人少而且有的錢也不夠多,大批國營企業沒人買得起。解決這個問題可以有幾種辦法。一是等,等民營企業發展壯大了,民間資本雄厚了,國營企業就有人買得起了。然而這就意味著在一段時期之內,大量的國營企業沒法賣出去,祗能讓它們半死不活維持在那裏。
也許有人會說,在國營企業賣給私人之前,能否做一些改革,使國營企業本身多一些活力呢?譬如說讓企業自負盈虧。可是這種辦法在道理上很講不過去。因為國營企業是屬於全民的,讓它們自負盈虧等於是把它們變成企業內部員工自己的了。企業與企業之間差別很大。有的企業設備新,產品對路,有的企業設備陳舊,產品也不合乎市場需要。一旦實行自負盈虧,有的企業不必花多少氣力就能贏得巨大的利潤,上上下下的員工都迅速地富了起來;有的企業拼老命也無法不虧損,員工們連基本生活費都發不出。問題是企業之間的這種差別不是出於企業自己的決策,而是當初政府統一安排配置的;包括員工,也是政府統一分配的,不是自己選擇的。那些盈利少和虧損的企業的員工自然會質問政府:「既然當初的一切決定都是你們作出的,現在憑甚麼讓我們來承擔惡果呢?」再者,自負盈虧能否提高效益也很可懷疑。因為在這裡,企業仍然沒有交到真正的個人手裡,因此仍然難以為企業的經營提供足夠的刺激。
出賣國營企業的另一種辦法是,願意買的人可以向銀行借錢來買,借錢時可以拿企業做抵押,保證分期付債。這種辦法的困難是,它給政府官員提供了中飽私囊的較多機會。有權者如將國有資產以低價賣給親友或暗中行賄者,便可大撈一筆。由於資產並無客觀準確的價值,別人對他們這樣做還很難挑出毛病。另外,如果借錢的人事後還不起,那又怎麼辦呢?俗話說帳多不愁,欠款的金額越龐大,別人拿他越沒辦法。
再一種辦法就是把國營企業賣給外國人。既然在短期內本國出不了大富豪,買不起國營企業,那就乾脆讓外國的大富豪來買。匈牙利就把大量的企業賣給了外國人,以至於有人要驚呼:「匈牙利還是匈牙利人的嗎?」除開這種批評之外,匈牙利式的「面向外資全賣光」的做法還會造成較大的貧富分化。那也不免引起很多不滿。
以上的分析說明無疑是相當粗略的,不過那也足以證明把公有制變成私有制是何等的複雜與艱難。不論你採取哪一種辦法都會造成一大堆麻煩,因此總會有不少人從不同的角度提出種種責難。人們會採用言論、集會、罷工、結社以及投票等各種手段表達自己的意願。新生的民主政府面對著這些棘手的問題,很容易要麼議而不決,要麼決而難行,而且還難免時不時地作大幅度的修改。在私有化改革的初期階段,很多國家的總理都等不到做滿任期就被換掉了。這就有可能使得整個經濟形勢處於某種搖擺不定和動盪不安,令外資望而卻步,裹足不前。那又反過來影響了該國的經濟發展。
俄國東歐的經濟改革一波三折,步履維艱,應該說是不難理解的。想想也是,正像有人說的那樣:「資本主義有窮人和富人,社會主義有窮人和更窮的人。」社會主義要改成資本主義,那就是要在一個大家都是窮人的社會裏,儘可能迅速地造就一小批富人;而又要儘可能地讓大家都能接受。這該有多難啊!
中國模式的本質——持槍搶劫
共產國家的經濟改革,除了上面提到的還、分、賣三種辦法之外,還有別的辦法嗎?有,那就是送。早在上世紀80年代,張五常就明確提出他的改革方案:「乾脆使某些幹部先富起來,給他們明確的產權分配。」不是發愁沒有資本家嗎?讓黨委書記們當資本家不就成了嗎?一旦黨委書記變成了資本家,也就是說,企業變成了書記們的私產,他們自然就會像資本家一樣行事,企業的效益自然就上去了,公有制的私有化改革也就大功告成了。
那麼,為甚麼要把國營企業白白送給共產黨的幹部們呢?張五常回答說:因為「中國的改革,是不能置既得利益的幹部於不顧的 ——不是因為在經濟上或道德上他們應被特別照顧,而是因為他們的反對是足以阻礙制度的改進的」。當然了,如果你把企業送給幹部,幹部保證都會成為改革派。可是,給某些幹部明確的產權分配,也就是把本來屬於全民的財產送給少數幹部,這固然是充分地照顧(豈止是照顧)到了幹部們的既得利益,但它無疑是侵犯了廣大人民的既得利益。為甚麼少數幹部的既得利益不能侵犯,廣大民眾的既得利益就可以侵犯呢?張五常不肯明言的理由當然是,因為廣大民眾的反對是不足以阻礙制度的改進的。如果民眾要反對要抗議呢?合乎邏輯的答案祗能是:鎮壓。所以,張五常提出的辦法,說穿了就是搶劫,是在專制強權保護下的搶劫,是持槍搶劫。
當然,中共當局不可能明目張膽地接受張五常方案,尤其是在六四之前,因為它不能不擔心引發民眾的強烈反抗。六四之後,情況就不一樣了。有了六四,中共諒視老百姓不敢反抗,即使有少量的、分散的反抗也成不了氣候。九十年代以來,中共加快了經濟改革的步伐,在很大程度上是改頭換面地實行了張五常的方案。簡單說來,「中國模式」成功的原因有以下幾點:由於中國是在一黨專政的鐵腕下推行經濟改革,官員們發現他們可以借改革之機大發其財,因此轉而對改革大力支持。政府官員巧取豪奪,把公共資產據為己有,一步到位完成私有化;黨委書記搖身一變就成了資本家,這樣,他們就比過去更加關心企業的效益,熱心經濟的發展。由於權錢交易,越是權力大的人越是有可能在短期內積累起雄厚的大資本,這就有利於建立大企業或者是把原有的國營大企業私有化,從而有利於整個經濟的發展。
由於中國堅持一黨專政,政府獨斷專行,不在乎公眾的壓力,想改甚麼就改甚麼,想怎麼改就怎麼改,政府想漲價就漲價,想裁員就裁員,國營企業想賣甚麼價就賣甚麼價,想送誰就送誰;由於社會上缺少反對與制衡的力量,政府擁有強大的鎮壓能力,也更有能力貫徹自己的決策。
由於中國堅持一黨專政,「把一切不穩定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例如禁止獨立的工會農會),使社會高度穩定;又由於政府不受挑戰,不可替換,對經濟活動有很強的控制力,政府的行為就有更強的一貫性和可預知性,這就更容易吸引大量的外國投資,同時還能比較有力地防止國際經濟震盪對國內的影響。
由於中國堅持一黨專政,不少領域——主要是政治領域——被列為禁區,這就使得更多的人們不得不投身於經濟領域;再加上精神真空的出現,人們的貪婪與物慾空前解放,這無疑也對經濟發展有火上澆油,推波助瀾之效。至於那些在權貴私有化中其利益受到嚴重損害的下層民眾,由於在現行體制下無法討還公道,祗好回過頭來自謀出路,從頭幹起。中國的勞動力本來就廉價,在持槍搶劫的情況下形同奴工,自然就更廉價。這就構成了中國在全球競爭中的最大優勢。
把改革拉回正道
如前所說,社會主義要改成資本主義,那就是要在一個大家都是窮人的社會裏,儘可能迅速地造就一小批富人。如果你可以置民眾的意願於不顧,那麼,要做到這一點,最快當的辦法自然莫過於搶劫。中共領導人說沒有六四就沒有穩定和經濟發展,其實就是不打自招,承認了中國的改革是一場持槍搶劫。這就是「中國奇蹟」的奧秘之所在。
俄國東歐的私有化改革和經濟發展不管有多少問題,但畢竟是在有公共監督和民主參與的前提下進行的。在那裏,人民有發言權,有投票權,這就使得那裏的改革——作為一個過程——具有一種基本的合法性。中國的情況正好相反。持槍搶劫式的改革不管造成了何等令人眼花繚亂的繁榮,但是因為它完全排除了公共監督與民主參與,所以其結果就不可能被民眾所承認,由此形成的財富分配格局也就不可能被民眾所接受。
中共領導人對此心知肚明,所以他們才堅拒為六四正名。他們擔心一旦政治上放鬆壓制,民間要求經濟清算的浪潮就勢不可擋。溫家寶希望「再給我們20年、50年的穩定」,它無非是希望繼續這種專制強權下的改革與發展,一方面通過時間把黑錢漂白,一方面使貧富差距有所緩和。到頭來,「中國一定會發展得更為強大」。但我們可以肯定的是,一個以這種罪惡的方式造成的強大國家,祗能是一個更加自信因而更加驕橫、並且更加強大的專制政權,它必定會對人權、民主和正義等價值更加蔑視與敵視,對人類的自由與和平構成更大的威脅。
自六四之後,中國的改革就走上一條邪路,要把它拉回正道已經是越來越艱難。但無論如何,我們還是要努力把它拉回正道。這需要我們付出更大的努力和代價。但問題是,如果我們現在不這樣做,以後我們要付出的努力和代價祗會更大更大。@
──原載《北京之春》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