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詹士弘/斗六報導〕雲林縣沿海養殖戶為穩定魚塭水質,抽取大量地下水進行換水,間接導致地層下陷,縣府為提升養殖品質,將在下湖口、水井養殖區推動「海水統籌供應系統」,完成後,供水面積將超過一千公頃。
縣府表示,水林及口湖地區是雲林縣主要魚類養殖區,由於養殖業發達,當地超抽地下水情況非常普遍,間接造成地層下陷,每逢大雨必淹水,不僅影響養殖戶的生計,也造成國土流失。
為了改變養殖戶的養殖方式,漁業署將在下湖口及水井養殖區推動「海水統籌供應系統」,並委由雲林縣府執行,將直接從海中引水,利用管線或明溝將海水直接導引至魚塭,漁民可直接使用最乾淨的海水。
擇四區設置管線系統
目前推動「海水統籌供應系統」地區,包括水井、下湖口、下崙北及新港北四個地區,完成後,分別可供應一百二十公頃、兩百八十公頃、二百二十公頃及四百公頃魚塭用水,可望大幅減少地下水抽取量。
水質穩定成本可降低
農業局表示,「海水統籌供應系統」就像小型自來水供應系統,由政府出資施設引水系統,進行埋管及最後的供水;漁民接管後,只要打開水閘門,乾淨的海水源源不斷供應,可節省購買抽水馬達、購買及施設引水管線費用,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漁民也須負擔買水費用,長期而言,成本相對較低。
農業局指出,目前漁民養殖用水的引水、排水都來自同一條排水,水質不穩定,未來改用「海水統籌供應系統」後,水質將更好,養殖物存活率也會更高,對提升養殖物的品質具有正面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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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復育、漁民生計 雙贏
記者詹士弘/特稿
雲林縣養殖戶為供應市場魚貨需求,不得不超抽地下水,卻背負造成地層下陷原罪,政府提出「海水統籌供應系統」替代方案後,養殖戶終於可以洗刷污名,地層下陷的老問題可望獲得改善。
雲林養殖戶從事漁業養殖已超過三十年的歷史,多年來抽取地下水養殖已成為許多養殖戶的習慣,造成地層下陷並非他們所樂見。事實上,除了抽取地下水外,養殖戶並沒有太多選擇,除非轉業,或改為成本、技術更高的循環水設施養殖,否則明知地下水不能抽,還是得抽。
養殖戶超抽地下水問題的本源,在於缺乏替代水源,政府終於開始正視這個問題,計畫建構基本設施,為養殖戶導引海水,讓養殖戶不再無水可用,毋須再背負超抽地下水的罪名。
在魚塭改用「海水統籌供應系統」後,進水與排水不再同一來源,可避免髒水與新水間交互污染,未來若有單一魚塭發生病害時,也可避免大規模傳染,可降低養殖風險;純海水養殖方式,雖然養殖物成長速度較慢,但肉質、口感較佳,價格較高,養殖戶並不會吃虧。
「海水統籌供應系統」啟用最大的功用,就是養殖戶不需要轉業,在維持現有生活方式下,從此不必再抽取地下水養殖,不但可減緩地層下陷速度,對國土復育亦帶來積極的助益,產生的效益更非有形金錢所能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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