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仍有31名記者遭到監禁
【大紀元2月8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高山採訪報導)國際保護記者組織日前公佈的全球新聞自由狀況報告顯示,中國仍然是世界上監禁記者最多的國家。他們敦促中國政府釋放所有被關押的記者和網絡作家。
在美國的非政府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出版了2006年全球新聞自由狀況的研究報告,報告的題目是「2006年新聞媒體受到的攻擊」。
就其中有關中國新聞自由狀況的部分,保護記者委員會亞洲部主任克里斯-瓊斯女士表示,過去一年是中國領導人胡錦濤執政的第四年,中國的一些最具有獨立精神的優秀記者和編輯遭到政府的各種打擊,他們有的被解職,有的被監禁,其中《紐約時報》的研究員趙岩和新加坡《海峽時報》記者程翔分別被判處徒刑。
中國政府還規定,新華社為中國國內發佈國際新聞的唯一機構。這些做法遭到了國際新聞界的強烈抗議。瓊斯女士說,過去一年,亞洲一些國家新聞自由狀況出現倒退……
克里斯-瓊斯:「其中最明顯的例子是中國,儘管胡錦濤執政的這幾年,中國經濟在迅速增長;但政府卻加強了對媒體的控制。過去一年,儘管媒體的商業化給中國記者帶來了各種新的機會;但一些最進步和具有獨立精神的記者和編輯被解雇或者降級,例如《冰點》週刊的主編李大同和副主編盧躍剛、《百姓》雜誌的主編黃良天。」
瓊斯女士說,中國關押了三十一名新聞工作者,連續第六年列為監禁新聞工作者最多的國家。「保護記者委員會」所列出的被監禁的中國新聞工作者中有的早在一九八三年就被逮捕;有的在去年底被關押,他們所服的刑期從幾年到無期徒刑不等。
瓊斯女士說,最近幾年被中國當局逮捕和監禁的新聞記者和自由撰稿人通常被強加的罪名是「危害國家安全」,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和洩露國家機密。一些被逮捕的人曾經為外國和香港媒體撰稿,或者在互聯網上發表政府不想公開的信息。
她表示,中國法律對危害國家安全罪名的定義非常模糊,這就給了當局很大的靈活性來控制新聞媒體。
中國的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究竟什麼是國家機密,新聞工作者很難分清機密和非機密的界限,他們常常因為發表了自認為算不上國家機密的消息而被逮捕。瓊斯女士說……
克里斯-瓊斯:「明年的奧運會將有很多人進入中國,考慮到這一點,中國政府去年十一月發佈《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這部歷史最短的行政法規,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到2008年10月17日自行廢止。
這部行政法規第六條明確規定,外國記者在華採訪,只須徵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的同意。不再要求外國記者到各級政府外事管理部門辦理有關登記審批手續,不再對外國新聞記者的新聞採訪報導進行審查。」
但瓊斯女士指出,中國政府的這一規定並不適用於中國國內媒體,這非常令人遺憾。中國的憲法與其他國家的憲法一樣將言論自由作為公民的基本權利;但對新聞報導的行政事先審查制度又明確規定,公民和新聞媒體在行使言論自由憲法權利的時候,必須報請行政機關事先審批,未經批准,不得公開發佈消息。
在這樣的法律背景下,新聞媒體和新聞記者動輒違規,正常的新聞採訪報導活動基本上被政府控制,新聞記者的採訪報導自由等權利被嚴重踐踏。
瓊斯女士說,過去的幾年,中國政府已經頒布了一系列條例來限制網上的消息內容,要求網絡公司和網站負責審查自己網站上的內容。
這些條例提出了具體的處罰方式,包括對在網上發表不合法的信息進行罰款;而且網站首頁必須顯示該網站已經獲得了有關部門的批准。遇到任何觸犯條例的內容,網站必須立即向位於北京的國家新聞出版管理局或地方機構報告。
瓊斯女士指出,一些國際跨國公司在中國政府控制網絡媒體的行動中充當了不光彩的角色,最明顯的例子是雅虎公司向中國警方提供了中國網絡作者師濤的電子郵件地址,導致他被判處長期監禁……
克里斯-瓊斯:「滲透雅虎公司和滲透中國政府一樣艱難,雅虎和谷歌過去一年在中國的經營遭到了國際新聞界的譴責,他們面臨著各方面的壓力,要他們在中國的經營中遵守新聞自由的準則,我們正在試圖制定一套國際網絡公司在專制國家中必須遵守的道德準則。」
「保護記者協會」瓊斯女士說,她希望國際人權組織利用明年中國舉辦奧運會的這一時機,敦促中國政府釋放所有被監禁的新聞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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