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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毒歧異 檢方霧煞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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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昨日一口氣對20名吸毒案被告,向檢察總長建議提起非常上訴,地檢署表示已經被各法官之間不同見解「搞昏頭」,對被告判決的刑度已有嚴重不公平情形,下級法院無所適從,希望最高法院盡快做出統一見解,到底吸毒犯是採「集合犯」,還是堅持數罪併罰。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表示,從去年7月1日刑法廢除連續犯之後,檢方把被告後來被查到的吸毒行為,移送法院併案審理,如果遇到的是採一罪一罰原則的法官,命運是不能併案被退回,事後,檢察官另行起訴,但案送院方,可能遇到的是採「集合犯」觀念的法官,反而被判「免訴」,甚至「公訴不受理」。

有檢察官形容說,這就好像左臉被打一巴掌,右臉又立即被打一巴掌,「真的很慘!」檢方真的已經忍耐很久了。

中檢建議總長提非常上訴

台中地檢署指出,這是司法實務上重大法律見解分歧,影響到刑罰公平原則,一樣是吸毒被告有人吸了幾十次,只被判一罪,而且通常是最基本刑度;有些人就倒楣,吸了幾次就被判較高刑度,吸毒犯容易產生僥倖心態。

台中地檢署指出,該署檢察官大致上採「集合犯」的見解,建議總長提起非常上訴的目的,只是希望有個統一見解,不論是「集合犯」觀念,還是「數罪併罰」原則,希望最高法院盡快給予統一,檢方及地方法院才有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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