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五日電)中國力霸公司聲請重整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就選任臨時管理人事部分作出裁定,裁定選任兆豐銀行營業部副經理江上立、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律師金玉瑩、會計師沈維揚等三人擔任中國力霸公司的臨時管理人。
台北地方法院發言人劉壽嵩表示,本件是由台北地檢署聲請對中國力霸公司選任臨時管理人,法官裁決是選任江上立、金玉瑩和沈維揚三人為中國力霸公司的臨時管理人。
至於選任江上立等三人的原因,劉壽嵩指出,經調查審酌和詢問主管機關意見,法院認為,江上立擔任兆豐銀行營業部副經理、沈維揚是位會計師、金玉瑩是位律師,三人對專業上的表現與重整事務均相當嫻熟,足以堪任本件臨時管理人的任務。
劉壽嵩表示,有關利害關係人衣蝶百貨廠商自救會代表及員工自救會代表均認為,應由目前最熟悉現行業務的原董事兼總經理王令楣擔任臨時管理人,經審酌,王令楣雖對業務嫺熟,但仍涉有掏空力霸集團的嫌疑,經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交保中。
他指出,同時審酌中國力霸公司是在王令楣任總經理和董事期間發生弊案,不堪虧損而聲請重整,為確保各股東的權益和信賴,評估後決定由江上立等三人擔任臨時管理人。
根據裁定書,中國力霸公司日前因財務發生困難,向法院聲請重整,且經裁定緊急處分,公司負責人王金世英及丈夫王又曾涉嫌掏空公司,目前遭檢方通緝中,且公司另一董事王令一遭羈押中,其他董事也陸續被傳訊中,董事消極不行使職權,將影響員工和股東權益,因此,台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為中國力霸公司選任臨時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