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監獄多次對法輪功學員食物中投毒
【大紀元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成報導)據明慧網2月27日報導,河北省淶水縣法輪功學員劉金英,曾任當地團縣委宣傳部長與組織部長、副鄉長、副鎮長、信訪局副局長等職。在法輪功遭到鎮壓後,她被非法判刑五年,其間遭受嚴重迫害,監獄方面曾多次企圖在她的食物中加入不明藥物,她最後只能撿犯人吃剩的碎饅頭吃。
五花大綁遊街 非法判刑五年
劉金英今年四十二歲。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當地政府命令將劉金英和另外二十七名法輪功學員遊街,每人前面掛上一個大牌子,上面寫著,利用×教組織迫害法律實施罪,再寫上本人的名字。
會場上,這些學員一個個被踹倒,五花大綁的捆上,警察還拿著一根繩子套在劉金英的脖子上,怕她喊話。當天宣判她有期徒刑五年。
二零零一年一月,縣委副書記孫桂傑去看守所,劉金英質問他:「為什麼不給判決書?我要上訴」。孫說:「你上訴也是白上」。同年二月二十三日才發給她判決書,而上邊的判決日期是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性虐待
二零零二年一月,監獄一個姓馬的女隊長對劉金英說,「你怎麼沒有例假呀,給你檢查檢查」。她就戴上那塑料手套,一隻手伸到劉金英的陰道裡去攪和,另一隻手在肚子上按。後來劉金英的肚子向撕裂一樣的疼,還伴有腰疼,然後開始流黃水,後來就流血。從那以後,不到二十天就來一次例假。後又說她得了附件炎,強迫給她輸液,十瓶青黴素,用了半斤鹽水。
劉金英被關押在太行監獄其間,犯人抓住她頭髮往牆上撞,撞的她頭暈目眩、嘔吐;有時候用拳頭打她的心臟。後來犯人就抓住她的兩個乳頭,往上揪直到流血。過了兩天結痂,她們又揪她的乳頭,又流了血。犯人還用腳踢她的兩條腿,腿腫的珵亮,連秋褲都穿不上。犯人還把她的三個腳趾甲都踩掉了。
殘酷折磨
監獄裡的犯人在減刑的誘惑下,特別賣力的折磨劉金英,因為她們折磨她越兇,減刑越多。二零零一年夏天,劉金英就已經被折磨得沒有了人樣,監獄醫生說她活不到年底。
二零零二年時,劉金英已經無法正常走路,她經常手裡提著一個塑料袋裡面裝著干沙,走一會兒就放在地上坐一會兒,走一會兒坐一會兒。
因為身體虛弱,她連續九個月洗不了澡,也洗不了衣服,她的手也擰不了。犯人還在她的衣服上抹了許多機油。她的牙齒活動,連粥都咬不了,手端水杯的力氣都沒有。冬天時,犯人還往她的鞋裡灌水。
食物被加不明藥物
劉金英身體上體溫很正常,包夾經常以她發燒的名義給她打針,強行給她輸液。她的飯裡也經常被下藥。
有一次,兩個包夾說給她加餐。劉金英無意間聽到,警察小聲問包夾:車來了嗎?她動了嗎?她聽了覺得她們的語氣不對勁,就說自己吃過了。將豆腐腦給一個老太太喝了,老太太剛喝下就頭暈。這之後,她很小心,但是打飯不許她經手,她經常出現小便解不出來,頭髮無故脫落很多,心跳加速的症狀。
二零零一年中秋節,犯人趁著劉金英睡覺時,每個人分了幾個梨。等她醒後,犯人把她的梨給她,並告訴她每天吃一個。她沒有吃。後來那幾個梨過了幾天都爛了,那梨核爛成像鼻涕似的。估計這些梨都被打了不明藥物,這些包夾知道藥量,所以告訴她每天只吃一個。
二零零三年過年時,監獄發給劉金英一個雞腿,因為她不吃肉,就把這個雞腿給了另一個犯人。這個犯人隨後就食物中毒了,在醫院裡搶救了整整一個晚上才搶救過來。
還有一次,劉金英的身體突然像吹起來一樣,包夾頭說給她吃的是雞飼料。吃了以後腦袋老是沉沉的,脹脹的,僅僅一個月的時間,她就不能走路了。
後來轉到石家莊監獄時,劉金英只能撿髒桶裡犯人吃不了扔掉的碎饅頭吃,不敢吃包夾端給她的飯。因為撿起來的那些碎饅頭雖然有點髒,但是沒有毒藥。包夾給她的那個饅頭吃過後,眼睛看不清,頭沉沉的,就像血管要崩開似的,或者會鬧肚子,或解不了便。
劉金英從監獄被放出來時,體重僅七十多斤,體形象十三四歲的小孩。她的左胳膊動不了,右手的手指被犯人踹的發腫,不能握拳。
如今,劉金英的公公去世,婆婆重病,父親母親身體病弱,丈夫還在監獄受折磨,她自己沒有工作,孩子全靠兩位老人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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