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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逼民反? 扁斥粉飾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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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平宇、王寓中/台北報導〕台灣陳水扁總統昨日表示,「二二八事件」真正的意義是:一個外來的獨裁政權對自由民主全面的否定,以及一個黨國威權體制對基本人權徹底的戕害。他並意有所指地批評,二二八事件絕對不是部分人士所說的,只是單純的「官逼民反」或「警民衝突」。

陳水扁強調,如果只是「官逼民反」、「警民衝突」,那麼之後就不會有長達三十八年的軍事戒嚴與獨裁統治。詮釋歷史的史觀將「二二八事件」定位為「官逼民反」或「警民衝突」,這是為過去的獨裁者粉飾太平,完全是以施暴者與加害者的史觀來詮釋歷史,這是絕大多數台灣人民不能夠接受與理解的。

陳水扁這番談話,被認為是針對國民黨前主席馬英九以「官逼民反」詮釋「二二八事件」。馬英九則回應說,他一貫主張,當時執政的國民黨政府,要為二二八發生及處理負最大責任。至於對二二八的歷史解讀可以有不同看法,他對陳總統的看法表示尊重。馬英九強調,大家對二二八事件的歷史可以有不同看法,但不應影響到現在社會的和諧,不同意見更應互相包容。

陳水扁昨天應邀在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人權與轉型正義」學術研討會上致詞時說,研討會是「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繼去年「責任歸屬研究報告」明確指出蔣介石為元凶後,再一次以具體的行動宣示「二二八事件」不僅是歷史事件,更是一件屠殺、犯罪事件、法律事件,對於加害者與施暴者罪行,應予法律追訴並接受國法制裁,這對未來處理轉型正義提供全新的思考角度。

陳水扁並引述世界各國對轉型正義的處理,不論是二次大戰後德國對納粹暴行的深切反省,或多年前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成立,或韓國光州事件責任追究等等,在在顯示,歷史真相的還原與法律責任的追究是一體兩面,唯有釐清施暴者的角色與責任,才有可能還原真相,還給受難者及其家屬一個歷史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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