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二十六日電)九十六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將陸續收到成績單,接著就要注意六十九所大學一千多個系組參加甄選入學兩個管道招生的作業,其中,學校推薦審查結果已經公布,個人申請第一階段的個別報名從三月六日開始、集體報名三月八日開始,都到三月十二日截止。
參加高中「學校推薦」入學大學的考生,如果順利通過招生校系第一階段篩選,即可參加第二階段面試;考生也可報名「個人申請」入學,每人最多可申請五個校系,這兩個甄選入學管道都將於三月十九日寄發學測成績與術科成績的第一階段篩選結果通知單,通過的考生即可參加各校系從三月三十日到四月二十二日期間每個星期五、六、日舉辦的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九十六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有六十九所大學參加招生,學校推薦有一千零八十一個系組招生一萬零四百零五名,個人申請有一千兩百零七個系組招生兩萬兩千四百一十五名,招生名額總數三萬兩千八百二十名,都較去年增加,另有取消「學校推薦」不列備取生限制的重大變革,各招生校系在錄取時自行決定是否增列備取。
甄選入學兩個管道由高中向各大學校系推薦應屆畢業生或由考生決定自行向符合志趣的大學校系提出申請,但每位考生對同一大學校系僅限參加一種入學方式,不得重複報名。
各招生校系須在四月二十七日前公告錄取名單並寄發甄選總成績單,五月二日前把錄取結果上傳到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由甄選委員會辦理統一分發,錄取生五月五日到五月八日每天上午九時到晚上十時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
登記就讀志願序時,錄取生須憑甄選委員會三月十九日寄發「第一階段篩選結果通知單」所附的通行碼登入系統,每份通行碼僅供本人使用,如果遺失,須於四月二十七日起到五月八日中午十二時前依簡章規定申請補發,補發須繳交作業費新台幣一百元,以一次為限。
考生還需注意須參加學科能力測驗,有意就讀採計術科的校系的考生,另須參加術科考試。不論僅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錄取生須於規定期間內,上網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以參加統一分發,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分發後即取得入學資格,如未於規定的五月二十二日期限內放棄者,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