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袋回收 各縣市四月擴大試辦
【大紀元2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二十六日電)消費者出門血拚、購物,塑膠袋是便利又輕巧的好幫手,不過往往幾天下來,家中塑膠袋就堆積如山,收藏占空間,丟棄又浪費資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表示,今年四月起將擴大推動塑膠袋回收試辦計畫,擴及全台,屆時民眾只要將不用的塑膠袋稍事清理,即可交由清潔隊回收。
塑膠袋好用便利,卻是對環境極度不友善的物質,久埋不爛,焚化又會產生有毒物,由於用量占國內垃圾總量高達二至三成,一直是令環保署頭痛的棘手問題,不僅先祭出限塑政策,去年更進一步開辦塑膠袋回收。
環保署廢管處科長張旭彰表示,去年五月至十二月,環保署在十四個縣市先行試辦塑膠袋回收,八個月來共回收兩千三百公噸、約七億一千萬個四兩大小的紅白塑膠袋,成效不錯,一舉突破環保署原先設定的九百公噸預期目標,因此決定擴大試辦範圍至全台各縣市。
十四個試辦縣市包括:台北市、高雄市、高雄縣、宜蘭縣、台中縣、台中市、新竹市、桃園縣、基隆市、彰化縣、嘉義市、嘉義縣、台南市、花蓮縣;其中台中縣及台中市成效最佳,台中縣每月平均回收達一百一十一公噸、台中市則為七十四公噸。
張旭彰說,四月一日起,全台各縣市都至少會有一個鄉鎮市投入試辦塑膠袋回收,若成效良好,環保署最快明年一月就會公告,將塑膠袋納入「地方執行機關應回收項目」中,全面強制回收,屆時民眾排出垃圾時,應比照資源垃圾,將塑膠袋交由清潔隊的資源回收車回收,不能再當一般垃圾丟棄,否則可處新台幣一千兩百元至六千元不等罰單。
不過目前塑膠袋的回收再利用,區分為乾式、濕式兩種,環保署指出,前者只回收乾淨塑膠袋,後者則可以處理沾附油污的髒塑膠袋,由於各縣市處理方式不盡相同,提醒民眾回收前,最好上各地環保局網站查詢回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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