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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財政部:94年度綜所稅第3批退稅2月27日辦理

【大紀元2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十六日電)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今天指出,94年度綜合所得稅2月27日將辦理第3批退稅作業,總退稅金額新台幣3億6千多萬元。國稅局強調,絕不會用自動櫃員機轉帳退稅,請民眾小心勿受騙。

國稅局表示,中部6縣市地區第3批退稅共有5萬6000餘件,總退稅金額3億6000多萬元。其中,屬納稅義務人利用存款帳戶轉帳劃撥退稅案件有1萬9000 餘件,金額1億2800多萬元。

另外,納稅義務人未採用轉帳劃撥退稅、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案件有3萬6000餘件,金額2億3400多萬元。兌領期限自2月27日起,至96年3月30日止。

國稅局說明,在這一批退稅案件中,納稅義務人若利用存款帳戶轉帳劃撥退稅,退稅款將在2月27日以前撥入受退稅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內,受退稅人可在2月27日以後注意退稅款有無撥入自己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內。

未採用轉帳劃撥退稅的案件,則以退稅憑單方式退還,受退稅人將會在2月底陸續接獲國稅局寄發的退稅憑單,兌領期限自2月27日起至3月30日止。

國稅局指出,退稅金額在5000元以上,一律劃平行線,受退稅人可持退稅憑單至金融機構提出交換;若退稅金額未滿5000元,受退稅人可攜帶退稅憑單、身分證、印章,至指定的金融機構領取現金或提出交換。

國稅局也提醒納稅人,國稅局辦理退稅方式,僅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存款帳戶辦理轉帳劃撥退稅,或開立退稅憑單,或退稅支票方式通知納稅人領取退稅款,不會以電話通知納稅人前往自動櫃員機提領退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