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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寬頻接取業務開放 國庫進帳逾1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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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十三日電)行政院今天公告開放無線寬頻接取業務 (WiMAX),負責釋照作業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表示,首波釋出的六張分區執照中,有兩張將優先保留給新進業者,採「先審議後拍賣」方式釋出。在六年特許期間,政府至少可賺進十二億六千萬元特許費。

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為新一代寬頻技術,可以固定式與行動式面貌出現,列入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的技術版本很多,其中WiMAX為國內較關注的版本,國際間還有Qualcomm發展不同版本。不過無線寬頻接取業務還沒有終端設備上市,預計最快明年會先運用在網路卡,二○○九年可能有手機問世。

由於行政院要求在六月底前釋照,NCC規劃,明天公告三月辦理「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草案」聽證會,預計三月底管理規則定案,四至五月受理業者申請,六月完成審議並辦理拍賣作業,釋出執照。

六張執照為南、北區各三張,南北區劃分方式考量人口分布和上網人口等產業經濟規模,台灣西部的苗栗以北、台灣東部的宜蘭和馬祖離島劃入北區;台中以南、花蓮、台東、金門和澎湖屬於南區。

NCC指出,為保障新進業者,初步規劃二張執照將保留給未經營其他第一類電信事業的競標團隊,而且限制採用802.16e技術 (WiMAX行動技術),如果無人得標,再考慮改釋放給現有電信業者;其餘四張執照沒有特殊技術版本限制,僅要求在時速一百公里的移動狀態下可使用。

將服務業與製造業結合的競標團隊可在審議階段加分;拍賣以得標業者每年繳交特許費百分比為競價標的,執照期限六年,特許費設有底價,第一年最低二千萬元,第二年三千萬元,第三至六年每年四千萬元,合計六年政府每張執照最少收取二億一千萬元特許費。

管理規則規劃,參與競標業者的最低實收資本額為五億元,得標者應繳交四千萬元履行保證金和二億一千萬元最低特許費預收保證金。每一競標團隊最多拿一張執照,但得標後可整合並申請換發為全區執照。

行政院鼓勵現有投入M-Taiwan寬頻示範的業者爭取執照,NCC也希望業者有百分之五十的比例使用國產設備,以扶植國內製造業。

這次發照頻譜位於國際通用的2.5至2.69GHz頻段,共有190MHz,每張執照30MHz,三個頻段中有兩段相連,沒有預留護衛帶,共使用90MHz;剩餘100MHz將留在第二階段規劃釋出全區執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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