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蕙如台北十二日電)為促進節約能源及提升能源效率,經濟部能源局今天公告省電燈泡及桌上型檯燈常使用的緊密型螢光燈管(俗稱PL燈)能源效率新基準,希望藉此淘汰高耗能燈泡;估計二零一零年施行後每年可節約電量零點四三億度,相當於節約一點零六萬公秉油當量,減少二點九九萬公噸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局表示,這次公告的省電燈泡及PL燈能源效率基準部分高於美國能源之星、韓國、中國大陸標準,施行後估計PL燈淘汰率約為百分之六十五;省電燈泡淘汰率約為百分之二十八至百分之五十八。
近年來世界各國為因應全球氣候暖化皆大幅提升用電器具的能源效率標準,能源局指出,台灣地區的照明用電節節高升,照明耗電已占全國耗電量的百分之十以上,推動落實照明產品能源效率管理已成照明節能的重要施政措施之一。
能源局說,省電燈泡與PL燈通稱為節能燈,在台灣市場的使用量有逐年上升趨勢;省電燈泡雖已由經濟部標檢局納入驗證登錄的內銷檢驗,但能源效率明顯比市場現有產品低,PL燈管目前並未納入內銷檢驗,市面的產品等級和品質落差相當大,也有需要在納入內銷驗證登錄施行時,一併施行能源效率管理。
由於新基準的淘汰率不低,能源局表示,為給業者產品技術改善的時間,同時配合商品檢驗的驗證登錄換證時程,新能源效率基準將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希望有效提升照明對節約能源及有助環境保護。
能源局統計,現行已公告能源效率基準並納入內銷檢驗的用電器具有七項,包括窗型、箱型冷氣機、電冰箱、螢光燈管、螢光燈管用安定器及單相、三相感應電動機,每年可節約用電約四點五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