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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20年 兩岸法律定位朝兩國兩區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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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慧盈台北七日電)兩岸交流屆滿二十年,學者表示,這二十年台灣對於兩岸關係的法律定位出現重大變化,已從一九八七年的「一國兩區」朝向「兩國兩區」方向發展。

海峽交流基金會舉辦的「兩岸開放交流二十年國際學術研討會」今天登場。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黃昭元在會中發表論文,剖析二十年來兩岸關係法律定位的演變。

黃昭元說,相對於中國固守「一個中國」原則,台灣方面對兩岸關係的法律定位在過去二十年出現重大變化,基本趨勢是從一九八七年的「一國兩區」(中華民國等於中國;兩區為自由地區與淪陷區/匪區),先變成一九九零年代初期的「?國兩區」(中華民國開始不等於中國,也不再代表中國;兩區為台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一九九九年起更朝向「兩國兩區」(兩國為台灣/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方向發展。

他表示,如果考量台灣內部民意的演變,這個趨勢並不令人意外。

不過,黃昭元表示,由於台灣憲法及法律對於兩岸關係的定位仍不明確,在司法裁判部份,可預見大法官可能繼續迴避而不做正面解釋,最多是「特殊化」處理,也就是既不承認中國人民是本國人,也不說他們是外國人;在效果面則應會尊重立法者將之比照外國人規範的基本立場。

黃昭元說,雖然台灣與中國對兩岸關係的法律定位有愈來愈遠的的趨勢,但在可預見的將來,中國不太可能改變其「現在就是一個中國、未來最多是一國兩制」的基本立場,最多是軟硬兼施的一時策略會有所變化,若以「反分裂國家法」所代表的法律戰來看,其基本定位可能只會愈來愈硬,不可能鬆動。

在台灣方面,由於內部對此仍有爭議,未來是否會修正上述定位,甚至走回一九九零年代初期的一國兩區,仍有許多不確定因素。

他表示,樂觀的看,台灣內部的民意趨勢也會構成國家機關(包括立法及行政機關)在實踐上的壓力與框架限制,因此未來發展或許不至於過份偏離過去二十年的發展方向,但究竟會如何發展,有待下一個二十年的觀察。

本次研討會一連兩天在圓山飯店舉行,探討兩岸政治經濟、社會法律、協商與對話、兩岸關係的國際因素、兩岸經貿科技交流及其衍生問題、兩岸教科文交流及其衍生問題以及兩岸關係的下一個二十年等各個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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