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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繼承
【大紀元12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憬屏台北六日電)立法院近日就民法繼承編修正研議,部分立委擬將限定繼承全面擴及,不只限於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銀行公會今天理監事會議擬向立法院建議,不宜全面限定繼承,因所有繼承事件將凍結遺產處理,會影響民眾權益。
所謂限定繼承,是指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以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現在擬全面擴大到所有繼承人,為全面限定繼承。立法院部分委員擬在十一日針對此一修正條文進行討論。
法務部認為,全面限定繼承會造成龐大司法、行政資源負擔,也將增加廣大民眾非必要的勞務費用;缺乏配套措施,貿然修法,將造成司法、行政相關實務運作的癱瘓,影響社會大眾利益;所有繼承事件將凍結遺產的處理,影響民眾權益。
銀行公會支持法務部意見,並表示,採全面限定繼承,造成債權人的債權回收延宕,依法務部評估清算時間需要一年,將使原案情單純可快速受償的案件,延宕受償的時間。
另外,銀行公會認為,這也會增加債權人勞費的支出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