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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條例未過 能源局經費台立院擇期審

【大紀元12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五日電)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今天審議經濟部工業局相關凍結經費,包括賴幸媛 (台聯、不分區)及王塗發 (民進黨、不分區)認為再生能源條例歷經二屆立法委員任期未過,不滿能源局沒有積極作為,決議包括石油基金96年度執行委託調查費用等約新台幣4億元經費另擇期審查。

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今天進行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96年度預算凍結案專案報告,但焦點集中在經濟部能源局等相關經費。

立法院先前提出包括凍結能源局「能源政策與管理」預算1052萬6千元、「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9091萬元、及石油基金96年度「專業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費」3億1166萬餘元,合計凍結逾4億元經費另擇期再審查。

賴幸媛今天質詢時認為,在制定再生能源法方面,看不到能源局積極的態度,現在立院都快休會了,備受社會期待的再生能源法還沒辦法完成,這個法案已經拖二屆立委任期,台灣落後在世界進度之外,接下來立院快要休會了,能源局如何在休會前的一、二週的時間內完成立法,對同意解凍經費有意見。

王塗發則表示,能源局公開說再生能源列為優先推動法案,但事實是已經過二屆,溫室氣體問題這麼嚴重,立法院能配合也一直配合,對能源局的推動表現很失望。

最後主席張碩文 (國民黨、雲林縣)宣布,這3項計畫經費約4億餘元另擇期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