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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訂房
【大紀元12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四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質疑網路訂房要求消費者支付全額房價,違反民法對定金的規定。交通部觀光局今天表示,旅客自行訂房定型化契約草案已送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審查,草案明定禁止訂房收全額房價,並禁止退訂即沒收全部定金。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抽查台灣風景區飯店的網路和電話訂房規定,發現網路下訂即要求支付全額房價的比例高達九成三;消費者取消訂房,業者卻全不退費的比例亦達二成七。消基會認為,業者相關作法極不合理,主管機關觀光局不應放任業者把消費者當冤大頭。
觀光局業務組組長張錫聰表示,旅客自行訂房定型化契約分成觀光旅館、一般旅館和民宿等三套,對定金收取和退訂可扣除的定金比例都訂定合理比例。三種定型化契約皆禁止訂房即要求支付全額房價,也不准取消訂房就沒收全部定金,只要消保會完成審查即可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