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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古典長篇

亂世佳人—飄(5)

《Gone with the Wind》

  軍官由大家選舉,因為全縣除了參加過墨西哥戰爭和塞米諾爾戰爭的少數幾個老兵外,誰也沒有軍事經驗;而且,如果大家並不喜歡和不信任他,要讓一個老兵當頭領也只會引起全營的蔑視。大家全都喜歡塔爾頓家四個小伙子和方丹家三兄弟,不過令人遺憾的是都不願意選舉他們,因為塔爾頓家的人太容易喝醉酒和喜歡玩樂,鉭方丹兄弟又非常性急和暴躁。結果艾希禮.威爾克斯被選做隊長了,因為是他是縣裡最出色的騎手,而且頭腦冷靜,大伙相信他還能維持某種表面的秩序。雷弗德.卡爾弗特是人人都喜愛的,被任命為上尉,而艾布爾.溫德,那個沼澤地捕獵手的兒子(他本人是小農),則被選做中尉了。

  艾布爾是個精明沉著的大個兒,不識字,心地和善,比別的小伙子年齡大些,在婦女面前也表現得較有禮貌。「營」裡很少有驕下媚上的現象。他們的父親和祖父大多是以小農致富的,不會有那種勢利眼。而且艾布爾是「營」裡最好的射擊手,一桿真正的「神槍」,他能夠在75碼外瞄準一隻松鼠的眼睛,也熟悉野外生活,會在雨地裡生火,會捕捉野獸,會尋找水源。「營」裡很尊重有本事的人,而且由於大伙喜歡他,所以讓他當了軍官。他嚴肅對待這種榮譽,不驕傲自大,好像這不過是他的本份。可是那些農場主太太們和他們的農奴們卻不能寬恕他並非生來就是上等人這一事實,儘管她們都做到了。

  開始,這個「營」只從農場主的子弟中招募營丁,因而可以說是個上層的組織;他們每人自備馬匹、武器、裝備、制服和隨身僕人。但是有錢的農場主在克萊頓這個新辟的縣畢竟很少,同時為了建立一支充實的武裝力量,便必須從小農戶和森林地帶的獵戶、沼澤地捕獸者、山地居民,有時甚至窮白人(只要他們在本階級的一般水平之上)的子弟中招募更多的新兵。

  後一部分青年人也和他們的富裕鄰居一樣,渴望著戰爭一爆發便去找北方佬,但金錢這個微妙的問題卻隨之產生了。

  小農中很少有人是有馬的。他們是使用騾子耕作,也沒有富餘的,最多不過四頭騾子。這些騾子即使營裡同意接受,也不能從田裡拉到戰場呀,何況營裡還口口聲聲說不要呢。至於那些窮白人,他們只要有一頭騾子便自以為滿不錯了。邊遠林區的人和沼澤地帶的居民既無馬也沒有騾子。他們完全靠林地裡的出產和沼澤中的獵物過活,做生意也是以物換物,一年看不見五元現金,要自備馬匹、制服是辦不到的。可是這些人身處貧困仍非常驕傲,就像那些擁有財富的農場主一樣;他們決不接受來自富裕鄰居的任何帶施捨意味的東西。在這種局面下,為了保持大家的感情和把軍營建成一個充實的組織,思嘉的父親,約翰.威爾克斯,巴克.芒羅,吉姆.塔爾頓,休.卡爾弗特,實際除寧格斯.麥金托什以外,全縣每個大農場主,都捐錢把軍營全面裝面起來,馬匹和人員也一樣。這件事是由每個農場主同意出錢裝備自己的兒子和別的若干人開始的,但經過適當的安排以後,營裡那些不怎麼富裕的成員也就能夠坦然接受他們的馬匹和制服而不覺得有失體面了。

  營隊每週在瓊斯博羅集合兩次,進行操練和祈禱戰爭早日發生。馬匹還沒有備齊,但那些有馬的人已經在縣府背後的田野裡搞起了他們想像中的騎兵演習,攪起滿天灰塵土,扯著嘶的嗓子叫喊著,揮舞著從客廳牆上取下來的革命戰爭時代的軍刀。那些還沒有馬匹的人只好坐布拉德倉庫前面的鑲邊石上一面觀看,一面嚼著煙草閒聊。要不他們就比賽打靶。誰也用不著你去教他打槍。因為大多數南方人生來就是玩槍的,他們終日消磨在打獵中的時間把他們全都練成了好射手。從農場主家裡和沼澤地的棚屋裡,一隊一隊的年輕人攜帶著武器奔向每個集合點。其中有初次越過阿勒格尼山脈時還很新的用來打松鼠的長桿槍,有佐治亞新開闢時打死過許多印地安人的老式毛瑟槍,有在1812年以及墨西哥和塞米諾爾戰爭中服過役的馬上用的手槍,還有決鬥用的鑲銀手槍、短筒袖珍手槍、雙筒獵槍,漂亮的帶有硬木槍托的英制新式來福槍,等等。

  結束操練時,常常要在瓊斯博羅一些酒館裡演出最後的一幕。到了傍晚,爭鬥紛紛發生,使得軍官們十分棘手,不得不在北方佬打來之前便忙著處理傷亡事件了。就是在這樣一場鬥毆中,斯圖爾特.塔爾頓開槍傷了凱德.卡爾弗特,托尼.方丹打傷了布倫特。那時這對孿生兄弟剛剛被弗吉尼亞大學開除回到家裡,同時營隊成立的時候,他們熱情地參加了。可是槍傷事件發生以後,也就是說兩個月前,他們的母親打發他們去進了州立大學,命令他們留在那裡不要回來。他們痛苦地懷念著操練時那股興奮勁兒,覺得只要能夠和夥伴們一起騎著馬,嘶喊,射擊,哪怕犧牲上學的機會也值得。

  「這樣,咱們就直接過去找艾布爾吧,」布倫特提議說。

  「咱們可以穿過奧哈拉先生家的河床和方丹家的草地,很快就能趕到那裡。」「到那裡俺什麼好的也吃不著,只有吃負鼠和青菜了,」吉姆斯不服氣地說。

  「你什麼也別想吃,」斯圖爾特奸笑道。」因為你得回家去,告訴媽媽我們不回去吃晚飯了。」「不,俺不回去!」

吉姆斯驚慌地嚷道。「不,俺不回去!回去給比阿特裡斯小姐打個半死可不是好玩的。首先她會問俺你們怎麼又給開除了?然後又問,俺怎麼今晚沒帶你們回家,好讓她好好揍你們一頓?末了,她還會突然向我撲過來,像鴨子撲一隻無花果一般。俺很清楚,她會把這件事通通怪在俺頭上。要是你們帶俺到到溫德先生家去,俺就整夜蹲在外邊林子裡,沒準兒巡邏隊會逮住俺的,因為俺寧願給巡邏隊帶走,也不要在太太生氣時落到她的手中。」哥兒倆瞧著這個倔強的黑孩子,感到又困惑又煩惱。

  「這傻小子可是做得出來,會叫巡邏隊給帶走。果真這樣,便又媽媽添了個話柄,好嘮叨幾個星期了。我說這些黑小子們是最麻煩的。有時我甚至想,那幫廢奴主義者的主意倒不錯呢。」「不過嘛,總不能讓吉姆斯去應付咱們自己不敢應付的場面吧。看來咱們只好帶著他。可是,當心,不要臉的黑傻瓜,要是敢在溫德家的黑人面前擺架子,敢誇口說咱們常常吃烤雞和火腿,而他們除了兔子和老鼠什麼也吃不上,那我–我就要告訴媽媽去。而且,也不讓你跟我們一起去打仗嘍。」「擺架子?俺在那些不值錢的黑小子跟前擺架子?不,先生們,俺還講點禮貌呢。比阿特裡斯小姐不是像教育你們那樣也教育俺要有禮貌嗎?」「可她在咱們三人身上都沒有做得很好呀,」斯圖爾特說。

  「來吧,咱們繼續趕路。」

  他使自己的大紅馬向後退幾步,然後用馬刺在它腰上狠狠踢下,叫它跳起來輕易越過籬欄,跨人傑拉爾德.奧哈拉農場那片鬆軟的田地。隨後布倫特的馬跟著跳過,接著是吉姆斯的,他跳時緊緊抓住鞍頭和馬鬃。吉姆斯不喜歡跳籬欄,然而他為了趕上自己的兩位主人,還跳過比這更高的地方。

  他們在越來越濃的暮色中橫過那些紅土壟溝,跑下山麓向河床走去。這時布倫特向他兄弟喊道:「我說,斯圖!你覺得思嘉本來想留咱們吃晚飯嗎?」「我始終認為她會的,」斯圖爾特高聲答道。「你說呢……」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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