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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令麟
【大紀元1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三日電)台北地檢署今年十一月間,獲悉美商凱雷集團退回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轉投資瑞利公司股款美金五千五百五十八萬元,認為其中新台幣十二億一千兩百二十九萬元為犯罪不法所得。經向法院聲請核准,北檢今天將這筆款項予以扣押。
台北地檢署指出,檢方今年三月八日、八月十七日起訴力霸集團案及東森案,台北地院分別以九十六年度矚重訴字第二號及第三號案件審理,北檢公訴組由許鈺茹、黃士元與鄧巧羚等三位檢察官專責蒞庭公訴業務。
黃士元十一月二十日與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連繫後,得知王令麟於2006年四月間與美商凱雷集團(Carlyle Group)所簽訂的「東森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買賣合約」中,約定王令麟就出售東森媒體公司所得股款,可將其中美金七千五百萬元轉投資凱雷集團所的瑞利公司(Ripley Cable Holdings 2 L.P.)。
檢方表示,因王令麟急需資金,凱雷集團先於今年一月初退還其中約美金一千九百四十萬元,而王令麟六月十七日遭收押後,東森集團由於財務吃緊,向凱雷集團表達想要退股取回資金,凱雷集團決定向投審會申請修改東森媒體公司於境外股權架構,並退還王令麟投資瑞利公司剩餘股款,約美金五千五百五十八萬元。
黃士元分析卷證後,認為其中十二億一千兩百二十九億元為王令麟的詐欺及背信犯罪所得,隨即於十一月二十六日向法院聲請扣押犯罪所得。法院經詳閱理由書及卷證資料,十一月二十八日裁定扣押,並由中國信託銀行敦南分行暫為保管。
檢方指出,中國信託銀行敦南分行遭扣押的三個帳戶,分別為東森得易購、美瀚投資及東森國際等三家公司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