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院:一階段便民 國際通例
【大紀元12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藍營抵制中選會一階段領投票決議,堅持兩階段。不過,據行政院內部研究,各國幾無國家實施兩階段,藍營縣市恐創「全球獨一」。政院官員說,兩階段較暴露投票意向,將更易賄選。
政院內部資料指出,明年無論是立委選舉併公投,或總統大選併公投,都可看成是同時舉辦數項選舉。即便過去台灣採取一階段時,也沒有過混亂的經驗,更從未聽說過影響選務中立與選民的投票意願。
官員並舉台灣在一九八九年解嚴後第一次立委選舉,就是與縣市長、省議員的選票共同領取。一九九四年的北高市長選舉,也是合併市議員選票領取。1998年是立委選舉合併北高市長與市議員選票領取。另外,2001年後,也有五次二合一或三合一選舉,都是合併領取。
兩階段暴露投票意向 更易賄選
至於外國情況,中選會指出,通常是考量如何對選民最方便為原則。以瑞士為例,選民進入投票所後,選務人員會將當天的投票單一次全部交給選民,選民圈選後投到不同投票箱,有的地方則採行投到同一投票箱,以不同顏色投票單的設計,來分清選票。
以瑞士在2003年5月18日舉行的公投為例,就包括九項爭議議題,其中兩個針對政府改革法案的複決投票、七個由人民發動的創制案舉行全國性公投,瑞士人還將該天稱為「超級星期天」。然而,無論是瑞士、還是美國或澳洲等各國公民投票,均採一階段。
官員說,從各國通例看出,選務機關應從對選民較方便的角度出發,並考慮效率、節省經費、不浪費時間等因素去設計選務流程。一階段選民自領取立委選票及公投票的簽章、排隊等候進入圈票處,及使用圈投工具均一氣呵成,節省不少時間。
反觀兩階段則分兩次等候領票、圈票,滯留投票所時間較長,浪費選民時間。何況,採兩階段選舉人投票意向遭掌握反有利於賄選,易造成選舉人不安,有損選舉制度的公平性且害及選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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