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投票爭議 中央地方各持己見未獲共識
【大紀元12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二十一日電)中選會今天邀集直轄市及各縣市選委會開會溝通領投票爭議,雙方仍各持己見。中選會重申一階段領投票立場;與會的台中市選委會代理主委蕭家旗說,藍營執政縣市的選委會希望中央不要再講一階段或兩階段名稱,讓地方可因地制宜,就選務過程自行負責。
中選會與藍營執政縣市至今仍為明年立委併公投採用一階段或二階段投票動線爭論不休。台灣中選會主委張政雄下午邀集二十五縣市選委會到中選會溝通,二十五縣市選委會分別派出主委、代理主委、總幹事或副總幹事等人員出席。
張政雄在會議開始即剖析「中選會與各縣市選委會的關係」,強調在選務工作,各縣市選委會是屬於中央行政機關的一部分,中選會與各縣市選委會之間是「上下隸屬關係」,不是中央與地方的分權關係。
蕭家旗向中央社轉述,會議進行四小時中,雙方雖不時打斷對方講話,但還不到叫囂的程度。與會代表至少發言三輪以上,「張政雄的態度還算不錯」。
鄧天祐會後表示,中選會表明立場,強調委員會已作出一階段投票的決議,之後也提出包括一定間距的分桌領票等折衷方案,希望各縣市選委會能把相關的意見帶回去討論,配合中選會的決議辦理。
台北市選委會主委吳秀光說,雙方仍各持己見,台北市不會在選委會未改變二階段投票的決議前,接受一階段投票。
蕭家旗也指出,中選會與十八個藍營執政縣市選委會最主要的爭執點,是投開票所佈置的權限之爭,各自堅持己見,絲毫不見退讓。
蕭家旗也說,多數藍營執政縣市的選委會認為,一階段投票會衍生比二階段投票更嚴重的夾帶選票問題,甚至可能導致作票等影響選舉公平性的弊端;他們也援引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認為中央與地方有爭議時,應由立法院議決之,但這個意見馬上就被綠營執政縣市的選委會反批,認為並不適用。
他強調,藍營執政縣市的選委會認為領投票流程不要執著在「名稱之爭」,中央不要講一階段、地方不要講二階段,讓各級選委會有「因地制宜」的空間,但張政雄馬上回應,「中選會委員會議已決議採一階段,不會改變」。
蕭家旗說,過去地方上因投票所分別有教室、廟宇、民宅、活動中心等不同地點,空間形狀有的是長方形、有的是橢圓形,還有扁平狀的,根本沒辦法配合圖例去設置,即使是2004年總統大選採取二階段投票方案,但也是有因地制宜的需要與實施,呈現一階段、二階段並存的情況。他強調,他們主張因地制宜方案,就會對整個選務過程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