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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二十一日電)立法院三讀通過石油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石油輸入業安全存量門檻,由5萬公秉降為1萬公秉,大幅降低進口石油業者門檻。經濟部能源局表示,業者只要符合標準和規範,便可自由進口石油產品,今後加油業將呈現高度競爭、百家爭鳴的局面,有利消費者。
根據現行法令,不論石油煉製業還是輸入業,都必須備妥五萬公秉以上的安全存量,這項規定,對有煉油廠煉油的台塑、中油公司並不困難,但對其他業者卻是難上加難,因此使得油品市場雖然開放競爭,卻仍舊是台塑、中油寡佔的情況。
但石油管理法修正後,業者的石油安全存量由5萬公秉降為1萬公秉,門檻降低後,業者只要有一定的銷量,便能自由進口,符合經濟效益。
能源局副局長王運銘表示,能源局曾請經濟專家分析,安全存量降低之後,業者的加油站投資額可由新台幣15億元降為3億元,加盟的加油站可由50家降為10家便能符合經濟規模。
王運銘指出,至於今後業者要如何加盟成為十家以上,要用多少價格銷售,完全尊重市場機制,但進口多少石油量必需經由能源局批准,進口石油也必需符合國家標準。
只是令人擔心的是,業者未來進口多元化之後,是否會摻配甲醇等不當成份,損壞車輛零件的事件增加,王運銘說,今後能源局委託查驗汽油成份的人力要增加許多,經費也會寬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