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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清海
【大紀元12月2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黃敦硯、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詹慶堂前天裁定以十萬元將涉嫌恐嚇多位政治人物的前調查員楊清海交保,檢方連夜撰寫「法官未審酌預防性羈押」等五大理由,昨向高院抗告,抗告結果最快今天出爐。
楊清海昨則召開記者會,批警方栽贓嫁禍、洩漏偵查內容,並提自訴控告警政署長侯友宜、刑事局長黃茂穗與民事求償等;刑事局副局長高政昇回應,請楊不要「做賊喊捉賊」,更不要模糊焦點,警方一切依證據辦案。
刑事局表示,卅起恐嚇案中,除李南陽(恐嚇總統 )、莊國榮兩案外,其他廿八件都可證明楊涉案,包括筆跡鑑定、子彈標記、通訊監察、監視畫面等,至於李、莊二案,雖初步筆跡鑑定「部分相符」,但也有部分需進一步比對,因此將再蒐集更多樣本比對鑑定。
北檢指出,向高院抗告的理由包括,法官未審酌預防性羈押的立法理由及目的;楊短短三個月內寄二十多封恐嚇信,有再犯之虞;楊雖辯稱今年7月後未再犯,但不保證未來不再犯;楊將槍枝推給死者,死無對證,楊可能還有其他管道取得槍械,有影響社會治安之虞;有恐嚇信提到潑糞、寄子彈及第三階段取性命等,顯示楊有反覆實施同一罪的可能。
楊清海昨天說,槍枝是前調查局副局長程泉八十七年交付給他,另名退休調查員李義雄說,調查局辦公大樓地下室藏放大量私槍,交由警衛組保管。調查局反駁,程泉於八十八年5月過世,楊的說法無從查證,至於藏私槍說法不是事實,該地點是反毒成果展覽室,開放一般民眾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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