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制法修正 高縣各一級單位全面更名
【大紀元12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二十日電)配合地方制度法修正,高雄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案送縣議會定期大會審議通過。縣府府內一級單位局室的名稱今天統一改為「處」,府外一級機關調整為「局」。縣府稅捐處更名為地方稅務局,今天下午由縣長楊秋興率同地稅局長辛純浩揭牌。
縣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縣府府外一級機關縣府警察局、消防局、勞工局、衛生局、文化局、環保局及稅捐稽徵處中只有稅捐處更名。但府內、府外各二級單位課也更名為科,課長更名為科長,課員更名為科員。
楊秋興表示,稅捐處已走過一甲子,不僅振興地方政府的財政,為民服務表現也深受肯定,榮獲行政院服務品質獎,去年娛樂稅及房屋稅籍清查全國第一。除感謝同仁多年來的辛勞與付出,也祝福地稅局在更名後,前景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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