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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先鳳台北二十日電)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今天面對行政院指三中交易作假,將他也列為被告表示,有關承接中國廣播公司的問題,已委請律師兩次發函給華夏公司請其退款解約,但至今未獲回應,請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出面協調。至於中廣負責人變更案因各部門各有法律見解,令他無「法」適從。
行政院長新聞局長謝志偉上午到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中國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黨主席吳伯雄、榮麗公司負責人余建新、華夏投資公司代表人陳明暉和趙少康等人,涉嫌瀆職、偽造文書及背信等罪。
另外,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也表示,經九個月調查,發現飛碟廣播電台已實質掌握中國廣播公司的人事及事業控制權,加上達事業結合的申報門檻,符合公平交易法應申報的事業結合態樣,但應申報卻未申報,罰新台幣三百萬元。
至於NCC方面,發言人石世豪則在昨晚臨時召開記者會說,NCC同意中廣變更負責人,附帶要求中廣負責人趙少康的配偶梁蕾降低飛碟電台持股比例至百分之十以下,這項附帶要求即將於二十六日屆滿六個月,若中廣未履行承諾,NCC當初的核准即不存在,NCC將廢止中廣負責人變更。
趙少康針對上述情事,下午召開記者會,一一回應。他說,有關中廣變更負責人案,當初與NCC相互有條件同意,即是在移轉成功前提下,但如今法不出NCC大門,主要因行政院已撤銷NCC的決議,經濟部並未核准,因各單位對相關法令解釋不同,令他無「法」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