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組織法修正通過 石世豪:留任至元月底
【大紀元12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二十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第四條條文,賦予第二屆NCC組成法源;NCC副發言人石世豪今天表示,對於立法院發揮政治智慧,在最關鍵時刻,做出正確決定,感到欣慰。這屆NCC委員隨時做好交接準備,希望第二屆委員能盡快上任。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第四條條文,NCC委員十三人改為七人,任期三年改四年,連選得連任。委員會組成方式,改為全部委員都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委員任期交錯。
石世豪下午說,現任NCC委員在七月留任至2008年一月三十一日的決議仍不變;希望第二屆委員能盡快接任,讓NCC不空轉。
他說,這屆NCC委員「堅守崗位、忍辱負重、也完成任務」,但既然違憲的疑慮消除,就不能長期無限期等待下去,行政院和立法院應該盡快依新的軌道運行,至少他本人下學期已在東華大學排了九小時的課。
他表示,NCC所有委員從法律通過的那一刻起就隨時準備交接,這期間仍會做好相關工作,只要NCC這個機關存在一天,就會執行應做的工作,以維護人民的權益。
由於下屆立委任期從明年二月起,二屆NCC委員恐無法在此之前獲得任命;NCC官員說,雖現任NCC委員決議留任至明年一月三十一日,但若屆時新任NCC委員未產生,仍希望有至少三名NCC委員(分組委員會議需三人)留下看守,至二屆委員上任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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