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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假
【大紀元12月19日訊】(據中廣新聞記者劉映蘭報導)日前引發中小企業雇主憂慮的「性別工作平等法」,今天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不論大小公司,將全面實施育嬰假制度,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都可以申請育嬰假留職停薪,條文中也新增罰則,不讓員工申請育嬰假的雇主可處新台幣一到十萬元的罰鍰。本法將在總統公告、三天之後實施。
不論待在大公司還是小公司,以後都可以申請育嬰假留職停薪!立法院十九號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將育嬰留職停薪條件,由原本限定30人以上公司降低到只要5人以上的公司都適用,幾乎等於所有公司全面實施育嬰假,未來受僱者如果有未滿三歲的子女,只要任職滿一年就可以申請,期限不得超過兩年;雇主如果沒有依法給予員工育嬰假則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立委黃淑英說:「在這次修法裡面我們將兩性工作平等法(舊法名稱)中的規定事項列入勞動檢查裡面,以確確實實讓性別工作平等法(新法名稱)可以實施。」
同時本法也放寬陪產假天數由兩天增加為三天,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給,勞委會估計,雇主將因此增加兩億多元的支出,影響企業約多達九十萬家,因此本法通過前,就已經引發資方強烈反彈,也可能產生雇主因而不敢晉用適婚年齡婦女等諸多問題,後續效應值得觀察。